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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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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6-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财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6年5月29日起,增加国泰海通证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自2026年5月29日起,在满足业务办理条件的情况下,投资者可通过国泰海通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及其他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国泰海通证券的规定为准。

二、重要提示

国泰海通证券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设置基金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享有的费率优惠以国泰海通证券的规定和执行为准,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国泰海通证券的有关公告,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基金费率标准详见上述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址:www.gtht.com

2、财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36-6770

网址:mfund.hnchasing.com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财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