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红隧道股份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运营管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5月30日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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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动产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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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运营管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基金管理人于2026年5月28日收到上海城建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通知,涉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相关情况如下:
滕丽同志不再担任上海城建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职务。
目前运营管理实施机构经营管理团队稳定,履职正常,本次上海城建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系正常人事变动,不影响机构稳定运营管理能力,对不动产项目运营情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不利影响。
四、其他说明事项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s://www.dfham.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咨询相关事宜。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