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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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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026-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30 证券简称:龙头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3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暨第四十七次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30日 13:00

召开地点:本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梧路555号)针织大楼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30日

至2026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1-8项议案,详见公司2026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9-12项议案,详见公司2026年5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5、6、7、8、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请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国家股股东、法人股股东请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前来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i. 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6月25日9:30-16:00

ii. 登记地址:上海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并请各位股东不要前往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在现场登记时间段内,个人自有账户持股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自助登记。

六、其他事项

1. 股东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自理。

2.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何徐琳

电话号码:021-34061116或021-63159108

3.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26-010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5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19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倪国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申请2026年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控制在11.56亿元以内,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具体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授信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临时公告编号2026-01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2026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预计总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临时公告编号2026-01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关于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波动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金额合计不超过0.70亿美元(或等值外币),预计上述交易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合计不超过0.70亿美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行使金融衍生品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临时公告编号2026-01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障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延续性,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收费拟为人民币165万元(不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25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不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临时公告编号2026-01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临时公告编号2026-015。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26-013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基于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为规避和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2026年计划在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投入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0.70亿美元(或等值外币)。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客户违约风险、内部操作风险、内部控制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规避和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自身业务需求为导向,立足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产生影响。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用于上述外汇业务的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0.70亿美元(或等值外币)。预计上述交易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合计不超过0.70亿美元(或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投入资金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控制外汇利率波动风险的产品。

(五)交易期限

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六)授权事项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本次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行使金融衍生品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风险管理原则,以自身业务需求为导向,立足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等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也将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但仍存在潜在的履约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内部操作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内部控制风险: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外贸业务开展中锁定业务风险敞口为目标,不从事任何形式或实质上的投资业务,且严格按照审议批准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2、公司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银行进行交易,目前所选取的均为低风险金融产品。

3、公司开展对应业务,以真实的进出口贸易为背景,交易合同的外币金额不超过基于自身业务的外汇收款预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割期间与预测的外币回款时间相匹配。

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在具体业务操作中,由专门团队独立操作,并形成业务定期汇报机制。

5、公司严格遵守相关内控管理制度,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公司进出口业务所需,通过外汇金融衍生品的套期保值功能,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定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交易的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26-011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26年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6年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56亿元,授信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具体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本次综合授信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授信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26-012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枪集团”)及其下属上海针织九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针织九厂”)。

●担保金额: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生产经营等需求,公司拟继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总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过往经批准但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自然失效。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担保终止时止,具体的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总额度可循环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13,000万元。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也可将上述担保额度调剂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但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公司全资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开展信贷、贸易融资、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在其授信额度内依据资金需求向相关银行提出申请,并与本公司协商后办理担保手续。公司作为担保主体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即保证)担保方式,具体期限与担保内容以合同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年度股东会批准本议案的决议作出之日起,期限一年。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本次担保事项的前提下,董事会拟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预计总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6年5月29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上海三枪(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制造局路584号8号楼202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17527D

注册资本:37,6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4年11月14日

法定代表人:倪国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餐饮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家居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专业设计服务;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枪集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55,539.51万元,负债总额137,226.06万元,资产负债率88.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8,313.45万元,2025年利润总额 8,451.4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8,451.46万元。

2、被担保人:上海针织九厂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梧路55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132520980E

注册资本:2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1年6月10日

法定代表人:李天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纺纱加工;面料纺织加工;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服装制造;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化妆品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针织九厂”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枪(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9,637.36万元,负债总额38,905.56万元,资产负债率48.8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0,731.80万元,2025年利润总额1,752.5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187.6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担保协议将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内容以届时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预计,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被担保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被担保公司上海三枪(集团)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其资信状况良好,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履约能力,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担保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其持续、稳定发展,对公司整体发展有利。公司对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9,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41%。公司无逾期担保。

2、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26-014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文彬先生,201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徐文彬先生201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徐文彬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司玲玲女士,201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司玲玲女士200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司玲玲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洁女士,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杨洁女士199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杨洁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和独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经商议,2026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拟为人民币165万元(不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125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40万元(不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认真负责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出具审计报告。根据对毕马威华振的评估,同时为保障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同意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6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