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ST三房 公告编号:2026-051
转债代码:110092 转债简称:三房转债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阴兴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新材料”)、江苏海伦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伦石化”)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18,247.83万元。截至本公告日,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下属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担保总额932,101.24万元,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总额60,000.00万元,合计对外担保总额992,101.24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下属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逾期56,139.6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1.64%。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合计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205.62%,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实际发生的担保进展情况如下:
1、公司及下属公司海伦石化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南京分行”)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兴泰新材料向兴业银行南京分行申请各类本外币借款、贸易融资、票据业务等表内外金融业务进行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7,258.32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公司与兴业银行南京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下属公司海伦石化向兴业银行南京分行申请各类本外币借款、贸易融资、票据业务等表内外金融业务进行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0,989.51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均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日和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下属公司、下属公司之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确定公司与下属公司、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含等值外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下属公司、下属公司之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
本次担保金额在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管理层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阴兴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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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江苏海伦石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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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及海伦石化为兴泰新材料担保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保证人: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海伦石化有限公司
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与江阴兴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即“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
1、保证最高本金限额/最高主债权额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柒仟贰佰伍拾捌万元叁仟贰佰元整。
(2)在该保证最高本金限额/最高主债权数额内,不论债权人与债务人发生债权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和期限,保证人对该最高本金限额/最高主债权额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含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保证额度有效期
(1)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6年4月29日至2027年3月29日止。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债务的发生日必须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每笔债务到期日可以超过保证额度有效期的到期日,即不论债务人单笔债务的到期日是否超过保证额度有效期的到期日,保证人对被保证的债权都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保证方式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即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务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因债务人或担保人违约而要求提前收回的债务)或发生了本合同约定的情形,保证人都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代为履行清偿责任。
4、保证范围
(1)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
(3)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5、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为海伦石化担保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保证人: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与江苏海伦石化有限公司(即“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
1、保证最高本金限额/最高主债权额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亿零玖佰捌拾玖万伍仟壹佰元整。
(2)在该保证最高本金限额/最高主债权数额内,不论债权人与债务人发生债权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和期限,保证人对该最高本金限额/最高主债权额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含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保证额度有效期
(1)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6年5月27日至2027年3月29日止。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债务的发生日必须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每笔债务到期日可以超过保证额度有效期的到期日,即不论债务人单笔债务的到期日是否超过保证额度有效期的到期日,保证人对被保证的债权都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保证方式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即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务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因债务人或担保人违约而要求提前收回的债务)或发生了本合同约定的情形,保证人都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代为履行清偿责任。
4、保证范围
(1)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
(3)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5、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下属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且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与决策实施有效管控,并可及时、充分地掌握其资信状况与履约能力,整体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下属公司、下属公司之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为下属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担保总额932,101.24万元(含等值外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193.18%;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总额6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2.44%。上述担保总额合计992,101.24万元(含等值外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205.6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下属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逾期56,139.6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1.64%。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ST三房 公告编号:2026-052
转债代码:110092 转债简称:三房转债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一、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1、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二、被实施风险警示后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
1、针对关联方应收账款事项,公司将加大应收账款清收,督促关联方尽快筹措资金支付相关款项。
2、针对控股股东的股权冻结事项,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及江苏三房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未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未来,若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及江苏三房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处置,可能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针对关联担保事项,公司督促控股股东与相关银行保持密切沟通,落实风险化解,持续关注事项进展。
4、公司将针对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继续深入自查,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防范内控风险,提高规范运作能力。同时,加大内部审计监督力度,持续进行内控检查、督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内部控制缺陷,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
5、公司将加强规范运作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及内审人员等的合规培训,并要求相关人员深入学习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同时,公司将会定期组织全体中高层管理人员,学习了解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切实提高各业务环节规范运作意识,不断优化内部控制环境。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ST三房 公告编号:2026-054
转债代码:110092 转债简称:三房转债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18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5月2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到会董事7名,实到会董事7名。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卞惠良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十一届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动,现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调整为:桂卫萍、陈君、何世辉,桂卫萍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调整为:陈君、蒋维、何世辉,陈君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卞惠良、何世辉、蒋维,卞惠良为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其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不变。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陈君、桂卫萍、蒋维已辞职,为确保董事会平稳运行,上述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
此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1票。
独立董事蒋维对该项议案投了弃权票,弃权理由为本人认可本次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基于个人审慎判断,本次表决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ST三房 公告编号:2026-053
转债代码:110092 转债简称:三房转债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收到法院拍卖告知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控股股东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房巷集团”)通知,其收到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阴人民法院”)2026年5月29日出具的《网络司法拍卖告知书》【(2026)苏0281执5364号、(2026)苏0281执5365号、(2026)苏0281执5366号】,江阴人民法院拟对三房巷集团持有的本公司合计5,5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7%)进行公开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一、拍卖告知书主要内容
1、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与被执行人江苏三房巷薄膜股份有限公司、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案件执行需要,江阴人民法院将于30日后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1600万股*ST三房(股票代码:600370)股票进行公开拍卖。上述股票的处置参考价确定为2026年5月28日的收盘价1.35元乘以总股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第二十六之规定,一拍起拍价确定为处置参考价的70%,如流拍的,二拍起拍价确定为一拍起拍价的80%,如再次流拍的,江阴人民法院将以二拍起拍价启动变卖。请及时予以关注。
2、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与被执行人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三房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案件执行需要,江阴人民法院将于30日后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2600万股*ST三房(股票代码:600370)股票进行公开拍卖。上述股票的处置参考价确定为2026年5月28日的收盘价1.35元乘以总股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第二十六之规定,一拍起拍价确定为处置参考价的70%,如流拍的,二拍起拍价确定为一拍起拍价的80%,如再次流拍的,江阴人民法院将以二拍起拍价启动变卖。请及时予以关注。
3、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与被执行人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江阴海伦化纤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案件执行需要,江阴人民法院将于30日后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1300万股*ST 三房(股票代码:600370)股票进行公开拍卖。上述股票的处置参考价确定为2026年5月28日的收盘价1.35元乘以总股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第二十六之规定,一拍起拍价确定为处置参考价的70%,如流拍的,二拍起拍价确定为一拍起拍价的80%,如再次流拍的,江阴人民法院将以二拍起拍价启动变卖。请及时予以关注。
二、其他事项与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三房巷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967,261,03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73.76%,本次司法拍卖涉及的合计5,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三房巷集团累计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4.391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2%,上述股份,目前已被司法冻结。
2、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本次拍卖事项竞拍成功,三房巷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动,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ST三房巷 公告编号:2026-049
转债代码:110092 转债简称:三房转债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部分债务逾期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部分债务逾期的进展情况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出现未能按时履行部分债务偿还义务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下属公司新增逾期债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下属公司新增金融机构逾期债务金额合计32,334.84万元人民币,新增商业承兑汇票逾期70.34万元,以上逾期债务金额合计32,405.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2%。
公司下属公司已偿还逾期债务金额2,730.54万元,目前逾期债务金额合计82,769.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15%。
二、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因上述借款逾期,公司及下属公司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费用。若上述借款逾期问题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公司及下属公司可能面临诉讼、仲裁、被要求履行连带担保责任等风险。
为妥善应对当前债务问题,公司正积极与债权机构沟通,力争通过续贷、展期、还款计划调整等可行方案逐步化解逾期债务。同时,公司也将通过加强成本控制、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等方式筹措偿债资金。
有关上述借款逾期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ST三房巷 公告编号:2026-050
转债代码:110092 转债简称:三房转债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
担保逾期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对外担保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下属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的共计56,139.66万元人民币债务未能到期偿还,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64%。公司正积极与债权人沟通,争取尽快妥善处理上述担保逾期事项。
● 风险提示:有关上述担保逾期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前期担保逾期情况概述
截至2026年4月29日,公司为下属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的共计36,751.59万元人民币债务未能到期偿还,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6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担保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730.54万元已偿还。
二、新增担保逾期情况概述
1、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海伦石化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债权本金12,400.00万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等及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具体内容详见《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度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伦石化未能偿还到期信用证543.99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709.30万元。
2、公司与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保证担保合同》,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海伦石化与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租赁本金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以及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伦石化未能偿还到期租金人民币1,724.59万元。
3、公司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江阴兴宇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宇新材料”)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售后回租赁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兴宇新材料未能偿还到期租金人民币769.48万元。
4、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无锡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下属公司海伦石化向兴业银行无锡分行申请各类本外币借款、贸易融资、票据业务等表内外金融业务进行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3,500.00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伦石化未能偿还进口押汇人民币2,500.00万元,未能偿还到期信用证374.4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539.55万元。
5、公司及下属公司海伦石化与兴业银行无锡分行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兴泰新材料向兴业银行无锡分行申请各类本外币借款、贸易融资、票据业务等表内外金融业务进行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9,500.00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兴泰新材料未能偿还进口押汇人民币5,400.00万元。
6、公司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海伦石化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租赁本金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伦石化未能偿还到期租金人民币1,683.99万元。
7、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与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江阴兴佳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佳新材料”)签订的授信额度协议项下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兴佳新材料未能偿还到期借款本金人民币2,000.00万元。
8、公司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兴佳新材料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融资额总额20,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兴佳新材料未能偿还到期租金人民币1,791.7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新增担保逾期金额人民币22,118.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8%。累积担保逾期金额人民币56,139.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64%。
三、担保逾期的后续安排和影响
公司正积极与债权人沟通,争取尽快妥善处理上述担保逾期事项。有关上述担保逾期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