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议对外捐赠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6-031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议对外捐赠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捐赠事项概述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切实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回馈社会,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和影响力。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对外捐赠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物资类以成本折算),捐赠额度的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对外捐赠事项主要为了支持全国及地方性公益机构、协会社团及医疗机构等开展公益项目,用于奖学助学、教育基础设施改善、医疗基础设施改善、资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损害的救助、等社会公益事业。
二、对外捐赠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捐赠额度事项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授权对外捐赠额度及期限
本次授权的拟捐赠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物资类以成本折算),额度内具体金额将由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捐赠额度的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且审议通过后任意连续12个月计算的累计捐赠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在上述捐赠额度及有效期内负责相关捐赠计划的实施及捐赠协议签署、捐赠款物支付等与捐赠相关具体事项的办理,在滚动额度内的捐赠不再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及公告程序。
四、捐赠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对外捐赠活动是公司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回馈社会的切实举措,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虽然对短期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压力,但长期品牌价值的提升有利于公司扩大市场占有率并提升长期经营业绩。公司相关捐赠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捐赠物资为公司利用自有资金采购物资或生产设备,上述捐赠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6-029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5月29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出席董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员工提供借款暨财务资助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按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制度》在1,5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向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借款,用于帮助员工减轻购房、重大疾病医疗支出等临时紧急资金周转需求。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员工借款总额在额度范围内可无需董事会逐项审批且无需逐笔进行信息披露。在额度范围内,员工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可循环用于后续公司员工借款申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员工提供借款暨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
为切实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回馈社会,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和影响力,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对外捐赠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物资类以成本折算),额度内具体金额将由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捐赠额度的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且审议通过后任意连续12个月计算的累计捐赠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在上述捐赠额度及有效期内负责相关捐赠计划的实施及捐赠协议签署、捐赠款物支付等与捐赠相关具体事项的办理,在滚动额度内的捐赠不再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及公告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对外捐赠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2)。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6-032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15日 9 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高科大道32号启德大厦8栋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5日
至2026年6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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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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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6月9日-6月10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高科大道32号启德大厦8栋董秘办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企业股东或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企业的,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5、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邮箱地址:ir@szyhlo.com),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6年6月10日17:00,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并请致电公司董秘办确认登记状态。通过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6、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见“五、会议登记方法(三)登记方式”),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高科大道32号启德大厦8栋董秘办
联系电话:0755-84821649
联系邮箱:ir@szyhlo.com
联系人:周江海、邵亚楠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6-030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员工提供借款暨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辉龙”)拟按《员工借款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不超过1,500万元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借款,用于帮助员工减轻购房、重大疾病医疗支出等临时紧急资金周转需求。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员工借款总额在额度范围内可无需董事会逐项审批且无需逐笔进行信息披露。在额度范围内,员工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可循环用于后续公司员工借款申请。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员工提供借款暨财务资助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按《员工借款管理制度》在1,5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向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借款。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有效地吸引优秀人才,留住和激励公司关键岗位核心骨干员工、有特殊贡献员工,及具有发展潜力的员工,帮助员工减轻购房、重大疾病医疗支出等临时紧急资金周转需求,实现员工安居乐业,公司拟按《员工借款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不超过1,500万元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借款。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额度范围内,员工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可循环用于后续公司员工借款申请。
1、借款对象: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在职员工,且必须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申请人不得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申请人没有不良征信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借款用途:用于公司员工购房、购车或其他大额家庭生活用资产或实物购买(非投资性行为)事项;用于员工或家庭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发生重大疾病、事故、医疗、养老、教育等方面的相关费用支出;解决家庭周转困难;经批准的其他资金周转用途等;本借款不得用于公司股权激励,不得用于本制度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股票等。
3、借款额度:公司借款资金池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员工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可循环用于后续公司员工借款申请。
4、借款利率:不收取利息或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具体以借款协议为准。
5、借款期限:员工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自发放借款之日起计算,在此范围内由员工提出具体借款期限,在借款期限内,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
6、还款方式: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内还款,具体还款方式由双方在《员工借款合同》中约定。
二、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与借款员工签订《员工借款合同》,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时为准。
三、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
(一)风险分析
本次向员工提供借款暨财务资助事项存在借款不能收回的风险,但总体风险较低。
(二)风控措施
公司采取的风控措施包括:
1.额度限制。本次审议员工借款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的额度,风险敞口较小,如产生坏账对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2.资格审查。公司根据《员工借款管理制度》对借款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其系基于合理资金需求提出借款,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如员工在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以任何方式离职,其按约定还款计划尚未归还的借款余额必须由该员工在办理离职手续前予以一次性结清;如未能一次性结清,剩余未还本金将不再享受优惠利率,按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公司有权对员工所有未发工资、奖金进行扣发缓发,并保留以其他合法途径追回款项的权利。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为员工提供借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员工资金压力,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本次为公司员工提供借款暨财务资助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