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0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平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Anhua Sun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原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平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455,3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6%),其原一致行动人袁遵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前述股东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 年4月10日至2026年7月9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拟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029,6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平贵先生的通知,陈平贵先生于2026年5月29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向其配偶Anhua Sun女士合计转让公司股份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陈平贵先生直接持股比例由13.16%下降至12.99%,受让方Anhua Sun女士直接持股比例由0上升至0.17%。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平贵先生及其配偶之间的家庭内部转让,陈平贵先生已于近日与其配偶Anhua Sun女士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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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说明
1、本次内部股份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内部转让股份暨减持计划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内部转让进展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陈平贵先生已与其配偶Anhua Sun女士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双方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数量和表决权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Anhua Sun女士通过本次内部转让受让的公司股份,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三、备查文件
1、《告知函》;
2、《一致行动协议》。
特此公告。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