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820 证券简称:盛合晶微 公告编号:2026-004
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6年5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兼CEO崔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注册地开曼群岛的法律、《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SJ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经第九次修订及重述的公司章程大纲细则》及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独立董事周忠惠、严勇、王国建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实施修订、制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采取其他一切其认为必要且适当的行动办理开曼公司注册处的登记/备案手续以及其他行政或法定程序(如需),包括但不限于指示公司的开曼公司注册代理人根据开曼法规要求对相关文件进行登记/备案。
其中《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SJ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和制定的《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SJ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7、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
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事项,基于审慎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经营绩效考评指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董事崔东、李建文兼为高级管理人员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董事崔东、李建文兼为高级管理人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听取。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基于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的综合考虑,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11、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由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合晶微半导体(江阴)有限公司新增开设多个或指定适格银行账户用作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具体办理所需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署及注销银行账户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19,903.3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在履行内部相关审批程序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合晶微半导体(江阴)有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项目信用贷款,用于项目投资建设,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贷款额度内办理项目信用贷款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银行发生业务往来的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所审议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1)。
特此公告。
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88820 证券简称:盛合晶微 公告编号:2026-005
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下同)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孔晶晶,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皖天然气、国盾量子、晶合集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默,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董凯凯,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六国化工、百甲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杨国杰,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罗莱生活、铜陵有色、润成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孔晶晶、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默及董凯凯、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国杰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300万元(不含税)。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6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记录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资质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88820 证券简称:盛合晶微 公告编号:2026-006
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
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SJ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经第九次修订及重述的公司章程大纲细则》(含中文及英文版本)(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同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采取其他一切其认为必要且适当的行动办理开曼公司注册处的登记/备案手续以及其他行政或法定程序(如需),包括但不限于指示公司的开曼公司注册代理人根据开曼法规要求对相关文件进行登记/备案。上述变更最终以开曼公司注册处核准通过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修订并制定了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表:
■
上述拟修订及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制定的部分制度全文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88820 证券简称:盛合晶微 公告编号:2026-007
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主要是基于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的综合考虑。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2,050.20万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8,853.30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SJ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经第九次修订及重述的公司章程大纲细则》(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行业竞争格局、研发投入强度和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的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讨论,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及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情况、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的集成电路先进封测行业是技术和资本密集型行业,持续的研发投入和产能扩充是保证行业地位的重要措施,其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作为保障,行业内领先企业已经持续开展大规模的资本开支。为提高核心竞争力,公司需要足够的资金用于扩充产能、提升技术和研发水平。
2、公司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
公司当前正处于推动规模扩产、提升产能供给能力和加大工艺研发力度的重要发展阶段。未来将持续加大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的力度,不断提升现有技术平台的工艺水平、良率和稳定性,并推进先进封装前沿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进程,持续为客户及市场提供丰富的技术平台选择,以应对未来发展变局,把握发展契机。
3、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52,144.19万元,同比增长38.5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5,663.29万元,同比增长357.11%,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公司预计2026年度仍将维持较大规模的资本支出,资金需求较高。公司需保障充足资金供给,以满足产能扩充、技术迭代升级及研发能力建设需要,从而实现可持续、健康的发展。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收益将滚存至下一年度,优先保障公司生产经营运转、加大研发创新投入、推进项目建设及设备购置等方面。公司将始终立足全体股东利益,以持续盈利为导向,拓展收入规模,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三)中小股东参与利润分配决策的便利条件
公司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司邮箱、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表达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和诉求。同时,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议案将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为中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充分便利,切实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坚持研发创新、推动技术进步、构筑技术壁垒、扩大规模效应,将留存收益转化为内生增长动力,为股东创造长期资本增值回报。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巩固核心竞争力,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88820 证券简称:盛合晶微 公告编号:2026-008
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3月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73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546.6162万股,发行价格为19.68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27,574,068.1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8,973,009.21元(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78,601,058.9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6年4月15日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230Z0052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6年4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作出的决策。本次调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作出的决策,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88820 证券简称:盛合晶微 公告编号:2026-009
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19,903.3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3月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73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546.6162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68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27,574,068.1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8,973,009.21元(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78,601,058.9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6年4月15日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230Z0052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根据《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轻重缓急进行投资。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对应的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上述投资项目的需要,资金缺口通过自筹方式解决。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中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可选择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6年4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884,236.3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7,860.1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总额884,236.36万元为项目经董事会审议确定为募投项目后的投资金额,不包括董事会审议前已支付的金额。
(二)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4,897.30万元(含增值税),截至2026年4月15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2,043.20万元(含增值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关于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30Z1255号)。
(三)募集资金置换总额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419,903.31万元置换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款项。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19,903.3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88820 证券简称:盛合晶微 公告编号:2026-010
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在履行内部相关审批程序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3月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73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546.6162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68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27,574,068.1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8,973,009.21元(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78,601,058.9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6年4月15日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230Z0052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中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
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存在需要使用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情况,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募投项目未来可能涉及境外购置设备和软件等业务,根据供应商的要求需以外币或信用证进行支付,同时相关涉税支出需由公司与海关绑定的银行账户统一支付,受到募集资金账户功能限制,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前述款项。
2、为了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公司日常经营中部分固定资产等采购项目采取统一采购、统一结算的策略,一次集中采购过程中可能同时涉及到募投项目与非募投项目,不适合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需以自筹资金先行统一支付。
综上,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确保募投项目款项及时支付以及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上述相关支出,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等额置换公司自有资金已支付的款项,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资金需求,达到付款条件时,由经办部门发起付款申请流程,按公司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公司财务部根据审批通过后的付款申请流程,以自有资金支付所需款项,在以自有资金支付后的6个月内,将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同时通知保荐机构。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逐笔登记交易时间、金额、所属募投项目名称、是否已经置换等信息,并对已支付的费用明细、付款凭证等资料进行保存归档。财务部根据上述台账汇总拟置换金额,经相关负责人审阅后,发起制单与授权,并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款项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实施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88820 证券简称:盛合晶微 公告编号:2026-011
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26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江阴市东盛西路6号高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4楼报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6日
至2026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6月23日-2026年6月25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二)登记方式
1. 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签字)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人签字)、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签字)、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下同)等持股证明;
(3)非自然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本人出席: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签字)、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股东公章)、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加盖股东公章)等持股证明;
(4) 非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人签字)、股东营业执照/注册证书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股东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依法签署并加盖公章)、证明出具委托书的人士具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加盖股东公章)等持股证明;
2. 登记方式
股东可在登记时间结束前,将上述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IR@sjsemi.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会”,邮件正文请写明股东名称/姓名(全称)、持股数量、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到达公司信箱的时间应不晚于2026年6月25日下午17:30,电子邮件到达公司邮箱的时间,以公司电子邮箱显示的接收时间为准。登记资料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公司将通过前述邮箱告知已成功完成登记;登记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公司将通过前述邮箱通知进行补充、调整,或告知不具备参会资格。股东的参会登记结果以公司邮箱的通知为准。
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股东或代理人通过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后,出席会议当天仍需准备好上述登记材料原件以供查验。会议当天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登记材料或无法提供登记材料原件的来访人员,由于无法确认股东身份,请恕公司无法允许进入会场参会。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请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自理交通、食宿。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0-86975899
电子邮箱: IR@sjsemi.com
特此公告。
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