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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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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总额的公告

2026-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26-040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由900,688,386.60元(含税)调整为924,688,380.40元(含税)。

● 本次调整原因: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过户登记手续,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发生变动,导致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公司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对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一、利润分配方案概述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2026年5月21日分别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当日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24日,公司总股本为4,623,441,902股,扣减同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19,999,969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派发现金红利900,688,386.6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2)。

二、调整利润分配总额的说明

2026年5月15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9,999,969股,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上述事项导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由119,999,969股变更为0股,公司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则相应增加119,999,969股。公司根据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对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623,441,902股,其中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为4,623,441,902股,本次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924,688,380.40元(含税)。

特此公告。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77 证券简称:雅戈尔 公告编号:2026-041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20元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6年5月21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623,441,90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24,688,380.40元。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除自行发放对象所持股份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外,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宁波雅戈尔控股有限公司、李如成、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昆仑信托·添盈投资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雅戈尔集团有限公司、李如刚的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以及非股改、非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有关规定: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20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8元。享受税收协定优惠待遇的QFII、RQFII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根据商务部2024年4月19日发布的《便利境外机构享受有关税收的协定优惠操作指引》的规定,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税务总局来函维护境外机构协定税率信息后,直接按协定税率计算应缴纳的股息红利收入企业所得税。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A股股票(沪港通),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即按照每股0.18元进行派发。

(3)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法人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20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4-56198177

特此公告。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