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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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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6-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6-035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3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96,000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45%。

2、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5,866,800股减少至65,570,800股。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6日、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3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96,0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2025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12日,公司通过公司公告栏、内部OA系统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截至2025年7月12日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5年7月22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并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五)2025年9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向34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12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9月10日上市。

(六)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原因及数量

1、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比例为2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并剔除有效期内公司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公司2025年经审计财务数据,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回购注销33名激励对象对应的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26,000股。

2、激励对象主动离职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主动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回购注销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0,000股。

综上所述,因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以及1名激励对象主动离职,公司回购注销3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96,000股,占本激励计划涉及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4.67%,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45%。

(二)回购价格

1、因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而回购注销部分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因此,本次因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导致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而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7.19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因激励对象主动离职而回购注销部分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因此,本次因激励对象主动离职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7.19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授予价格5,088,240.00元加上应付给激励对象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合计5,109,921.97元。以上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其中,支付给激励对象的利息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

三、验资及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5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171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6年5月12日止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情况:经审验,截至2026年5月12日止,公司已减少实收股本人民币296,000.00元,其中减少童建恩等34人出资人民币296,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5,570,800.00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65,570,800.0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65,866,800股减少至65,570,80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1、本公告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和泰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XU QING(徐青)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徐英女士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由60.7286%被动增加至61.0028%。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6-036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后总股本减少,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触及1%整数倍,不涉及上述股东的持股数量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合计回购注销296,000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5,866,800股减少至65,570,800股,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和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泰控股”)、实际控制人XU QING(徐青)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徐英女士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股比例由60.7286%被动增加至61.0028%,本次变动触及1%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注:1、本次变动前总股本以65,866,800股为计算依据,本次变动后总股本以65,570,800股为计算依据;

2、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不涉及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特此公告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