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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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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聘请公司2026年度H股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6-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62 证券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7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聘请公司2026年度H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8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根据上市后相关要求,公司需聘请审计机构,负责出具2026年度H股审计报告。公司前期已聘任安永香港为公司本次H股发行的审计机构,安永香港具备香港会计师执业资格,具有为香港主板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H股审计报告出具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自1976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自2019年10月1日起,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3、诚信记录

自2020年起,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而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永香港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H股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服务范围、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审计服务需投入的审计人员数量和工作量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H股审计收费预计为人民币70万元至145万元,具体以协议为准。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香港具备为香港上市公司处理审计工作的相关资质条件,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H股年度审计需求。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其为公司2026年度H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H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香港担任公司2026年度H股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H股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62 证券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9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18日 15 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李冰路576号创想园3号楼103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8日

至2026年6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公司2026年度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2026年5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有关公告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

2、特别决议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A股股东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26年6月12日9:30-16:30

2、 登记地点: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接待室

3、 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

4、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5、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6、 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和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或邮件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6年6月12日17:0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注意事项: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二)H股股东登记方式

H股股东登记及参会事项请参阅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刊载的上述股东会的通告及通函。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行承担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公司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李冰路576号3号楼

联系电话:021-58332260

传真:021-58585793-6520

邮箱:ir@mabwell.com

特此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062 证券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8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4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26年5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大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逐项审议,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对董事职位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对被提名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实绩等情况的审查,同意提名唐春山先生、刘大涛先生、HAI WU(武海)先生、华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与会董事对候选人提名事项逐项表决如下:

1、提名唐春山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唐春山先生回避表决。

2、提名刘大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刘大涛先生回避表决。

3、提名HAI WU(武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HAI WU(武海)先生回避表决。

4、提名华俊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逐项审议,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对董事职位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对被提名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实绩等情况的审查,同意提名秦正余先生、周睿先生、李凡女士、王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与会董事对候选人提名事项逐项表决如下:

1、提名秦正余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秦正余先生回避表决。

2、提名周睿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李凡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王芳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王芳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此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请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6年度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胡会国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听取。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员工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6年度员工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H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H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H股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增发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增发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62 证券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5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6年6月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唐春山先生、刘大涛先生、HAI WU(武海)先生、华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同意提名秦正余先生、周睿先生、李凡女士、王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候选人秦正余先生、周睿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材料,秦正余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上述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将与公司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的1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将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二、其他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候选人刘大涛先生于2025年8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刘大涛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经营管理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刘大涛先生在受到上述行政处罚后,高度重视并针对问题进行深刻反省,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对于前期违规事项已有充分的认知与改正。刘大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在完成本次换届选举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仍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唐春山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无机化学非金属材料专业学士。1992年7月至1993年6月,任宝山钢铁有限公司技术员;1993年6月至1994年8月,任海南新天元投资有限公司经理;1994年9月至今,任海南卫企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96年12月至1998年6月,任江西金水康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8年6月至2021年5月,任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1年12月至2021年5月,任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4年1月至今,任青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4月至2020年2月,任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任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6月至2023年6月,任公司董事长;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春山先生、陈姗娜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二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朗润(深圳)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朗润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中骏建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真珠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控制公司股份171,343,800股(包含A股169,360,000股和H股1,983,800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唐春山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2、刘大涛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药物化学专业博士,高级工程师。2000年7月至2000年10月任上海莱士血制品有限公司研究员;2000年10月至2010年12月任上海医药集团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研究所副所长、生物室主任;2011年1月至2017年6月任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副院长、研发总监、生物药物研究室主任;2014年2月至2017年6月,任上海交联药物研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7月至2019年7月,任迈威有限总裁;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任迈威有限董事、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大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100,000股,并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中骏建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360,000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3、HAI WU(武海)先生:1973年出生,美国国籍,1994年7月毕业于南京大学,获得生物化学系学士学位;2002年5月毕业于美国达拉斯西南医学中心德克萨斯大学,获得基因与发育学博士学位;2003年3月至2007年9月,为斯坦福大学生命医学博士后;2007年8月至2009年2月,任TRELLIS BIOSCIENCE研究员;2009年2月至2013年5月,任Amgen高级研究员;2015年3月至2020年10月,任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18年6月,任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自2016年12月至2020年10月,任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10月至2023年8月,任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公司研发总裁;2024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HAI WU(武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4、华俊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同济大学国际MBA,美国注册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会计师等。2005年9月至2008年1月,任通用电气有限公司财务;2008年2月至2011年2月,任强生(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骨科财务经理;2011年2月至2011年9月,任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亚太区疫苗和处方药资深财务报告经理、中国处方药资深财务控制经理;2011年9月至2018年12月,任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工厂及渠道财务负责人、亚太药品开发财务负责人;2019年1月至2019年8月,任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裁;2019年8月至2023年5月,任上海复宏汉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与采购部总经理;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5、秦正余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上海领军人才。1985年7月至1995年9月任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建筑经济管理系教师;1998年2月至1999年5月任金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1999年6月至2005年6月任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5年6月至今任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8年9月至今兼任上海市会计学会副会长。曾任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00063.SH)、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616.SZ)、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0236.SZ)、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002028.SZ)独立董事。2023年6月至今任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4月至今任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正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6、周睿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7年6月至2009年9月,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医药行业研究员;2009年9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至2020年6月,曾任基金经理、投资总监;2021年5月至2025年6月,任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3月至今分别为恩唯康(上海)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爱恩泽岸(上海)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7月至今任上海鼎新基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任上海迪立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10月至今任上海兰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5年9月至今,任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7、李凡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研究生学历,执业药师、国家注册二级心理咨询师,现任复星全球合伙人、复星医药大湾区总部联席总裁及复健资本CEO,在医药健康领域拥有超过20年的“产、销、投”复合经验。

李凡女士的职业生涯横跨领先药企(上药集团、默沙东)、互联网医疗平台(丁香园、微医集团)以及投资机构(复星创富、复健资本),成功主导了多起前沿生物医药投资与IPO项目,持续赋能医疗创新生态,其屡获行业认可,包括融资中国“2020 & 2023年度最佳女性投资人”、E药经理人“2023最具影响力医药未来女性30人”,21财经“2023-2024年度影响力医药健康投资人”,CHC中信证券“2025年度最具影响力投资人 Top 50”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凡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8、王芳女士:1984年11月出生,中国香港居民,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民族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士,香港科技大学资讯科技硕士。2009年12月至2016年8月,任通域存网有限公司助理项目经理;2016年9月至2020年5月,任中国联通国际有限公司IT及云计算工程师、产品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衡宽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6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证券代码:688062 证券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6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长期发展规划与加强核心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需要,新增认定余珊珊女士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余珊珊女士现任公司副总裁,全面负责注册以及药物警戒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核心技术人员简历

余珊珊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物物理学专业博士。2010年9月至2012年3月,任安徽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证中心职员;2012年4月至2015年2月,任安徽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审评员;2015年2月至2021年6月,任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审评员;2021年6月至今,历任公司注册部高级总监、总裁助理、副总裁,全面负责注册以及药物警戒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珊珊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中骏建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00股。

二、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新增核心技术人员,系基于长期发展规划与加强核心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需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基本保持稳定、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公司的研发项目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公司本次新增核心技术人员不会对公司整体研发工作、技术优势、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变动前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62 证券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4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国合函〔2025〕2062号),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公开发行47,130,200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39,960万股增加至44,673.02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9,96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4,673.02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结合上述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实际情况,《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于境外公开发行股票(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境内外有关政府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于上市日生效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它公司治理文件不时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章程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上述修订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在上述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进一步授权人士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