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1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5月29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韦在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拟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21.98元/股调整为21.856元/股。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表决回避:关联董事谈文先生、张金柱先生、宋劲鹏先生、杨庆亨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中2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上述人员对应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200,0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表决回避:关联董事谈文先生、张金柱先生、宋劲鹏先生、杨庆亨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509,200股。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8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表决回避:关联董事谈文先生、张金柱先生、宋劲鹏先生、杨庆亨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日本派能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为便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日本派能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活动,按照其住所地法律、法规及政府机关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其注册资本金额进行调整,将注册资本金由7,000万日元调整至17,500万日元,公司对日本派能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总额保持不变,仍为27,500万日元。本次日本子公司注册资本金调整有利于增强其资本金实力,符合相关业务开展的要求,有助于控制运营风险,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注册资本金额调整不改变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总额,不会对其主营业务或资产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日本派能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调整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派能科技”)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发表了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5年4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郑洪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3日,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4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5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年5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5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6.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7.2026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共25名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因此作废其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00,000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技术团队的稳定性。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作废的原因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派能科技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1.98元/股调整为21.856元/股。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派能科技”)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发表了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5年4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郑洪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3日,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4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5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年5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5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6.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7.2026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6日,除权(息)日为2026年5月2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二)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部分授予价格均为21.856元/股(=21.98元/股-0.124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理由恰当、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部分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作废的原因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派能科技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509,200股
● 归属股票来源: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派能科技”)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96.6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4,535.92万股的2.02%。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97.3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62%,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00%;预留部分99.3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40%,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00%。
3、授予价格(调整后):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均为21.856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308人,预留授予252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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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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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在2025年、2026年和2027年会计年度中,分别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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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归母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S+、S-、A、B、C+、C-六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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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发表了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5年4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郑洪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3日,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4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5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年5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5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6、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6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7、2026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本激励计划历次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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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311名调整为308名,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500.00万股调整为496.6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00.00万股调整为397.30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0.00万股调整为99.30万股。
(四)本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509,200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8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5月26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5月26日至2027年5月25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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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308名,除2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剩余283名员工根据考核结果归属当期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0,000股。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综上所述,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共计283名激励对象达到归属条件,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09,200股。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283名激励对象归属1,509,200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5年5月26日;
(二)归属数量:1,509,200股;
(三)归属人数:283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21.856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第一期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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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除2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本激励计划拟归属的283名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28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1,509,200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直接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一)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二)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作废的原因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派能科技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