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全资孙公司珠海宏仁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1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全资孙公司珠海宏仁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宏昌”), 为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宏仁”),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本次增加为珠海宏昌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亿元,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等值人民币16.55亿元(含本次担保);
2、本次增加为珠海宏仁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亿元,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等值人民币6.55亿元(含本次担保);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全资孙公司珠海宏仁提供担保总金额为等值人民币23.10亿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宏昌”)、全资孙公司珠海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宏仁”)取得银行融资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8.00亿元担保额度(含已发生累计担保金额,其中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担保额度19.00亿元,珠海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担保额度9.00亿元);具体请见公司2026年4月23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2026-007号《宏昌电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上述担保事项并经2026年5月13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请见公司2026年5月14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2026-017号)。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署了担保合同,具体如下:
1、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公司为珠海宏昌本次与招商银行发生的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与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华润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珠海宏仁本次与华润银行发生的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为珠海宏昌提供担保总额为等值人民币16.55亿元(含本次担保);为珠海宏仁提供担保总额为等值人民币6.55亿元(含本次担保);公司累计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孙公司珠海宏仁提供担保总额为等值人民币23.10亿元(含本次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额度范围内担保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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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9月8日
注册资本:12,39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林仁宗
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石化七路191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仓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珠海宏昌资产总额为2,967,320,850.68元,负债总额为2,010,658,155.08元,净资产为956,662,695.60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为25,749,956.40元。以上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珠海宏昌资产总额为2,130,030,474.68元,负债总额为1,400,250,135.48元,净资产为729,780,339.20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为23,561,288.54元。以上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持股珠海宏昌比例100%,珠海宏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珠海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年5月24日
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洁能路169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38,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瑞荣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珠海宏仁资产总额为579,737,584.92元,负债总额为210,084,489.72元,净资产为369,653,095.20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为-13,901,557.60元。以上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珠海宏仁资产总额为311,127,724.98元,负债总额为42,573,072.18元,净资产为268,554,652.80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为-838,401.9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珠海宏仁比例100%,珠海宏仁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保证人: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保证期间: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到期日或每笔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保证范围: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亿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2、债权人: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甲方”)
保证人: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债务人:珠海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贷款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保证人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下称: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公证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前述各项债权在本合同中合称为被担保债权。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全资孙公司珠海宏仁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融资需求,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公司能对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全资孙公司珠海宏仁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六、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意见:为满足珠海宏昌、珠海宏仁的项目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珠海宏昌、珠海宏仁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公司对珠海宏昌、珠海宏仁具有实质控制权,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同意为该等融资业务提供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全资孙公司珠海宏仁担保总额为等值人民币23.1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85%,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