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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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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实施结果的公告

2026-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6-030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实施结果的公告

股东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持有公司股份132,455,4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2.22%)的股东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合成”)因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融资融券交易纠纷一案,将被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济南中院”)强制执行所持公司部分股份。拟被执行股份数量为5,959,800股(注: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西南合成转发的中泰证券《关于信用账户强制平仓交易情况的告知函》,自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29日期间,中泰证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卖出西南合成所持公司股票5,959,75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西南合成本次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股份已执行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情况

1、本次被司法强制执行股份情况

注:若出现小数尾数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被司法强制执行前后持股情况

注:若出现小数尾数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2006年3月6日至4月10日,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西南合成做出如下承诺:

(1)所持有公司的非流通股在获得流通权后的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上述24个月届满后12个月内,西南合成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5%,但西南合成在获得流通权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增持的公司股份不受上述承诺的限制。承诺人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卖出所获得资金划入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2)在2010年12月31日前持有公司股权比例最低不低于30%。如果公司因配股、增发等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上述最低持股比例所指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上述承诺事项已于2011年履行完毕(详见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3)在公司向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重庆新大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北大医药重庆大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90.63%股权的资产的定向增发过程中,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合成做出如下承诺:自公司董事会首次就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公告之日起至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6个月内,西南合成不再出售公司A股股票。该等期间届满后,西南合成买卖公司A股股票事宜将严格依照《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司法强制执行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2、本次司法强制执行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西南合成本次因被司法强制执行而处置的股份已执行完毕,本次执行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执行计划一致,不存在实际执行数量超过此前披露的执行数量的情形。

3、本次西南合成所持公司部分股票被司法强制执行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但同时可能导致西南合成及其实际控制人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相关规定的风险。

4、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权益变动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未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三、备查文件

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用账户强制平仓交易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