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6-026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中有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经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68,400.00万元、美元900.00万元(按照2025年12月23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折合人民币6,347.07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在授信期限和授信额度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根据申请授信主体的不同,公司及子公司将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预计总担保额度不超过280,5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具体以授信主合同、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包括本次担保授权有效期内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23,5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57,000.00万元。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与子公司经营层,在前述核定担保额度内,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决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4年5月21日,公司就子公司惠州三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三和”)的银行授信业务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GBZ476440120240195号),被担保金额为16,500万元人民币,因惠州三和增加授信总量,公司与中国银行就原合同编号GBZ476440120240195号《最高额保证合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协议一》,将被担保金额从16,50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17,500万元人民币。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协议一》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2、债务人:惠州三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3、保证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本金最高债权额:由原16,50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17,5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7、保证担保范围: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亿柒仟伍佰万元整(小写)¥175,000,000.00 。
(2)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80,50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59,235.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3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协议一》。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