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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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6-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378 证券简称:德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2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4日、2026年5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地址、 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注册地址、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近日,公司已完成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住所、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具体信息如下:

一、新取得《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7122680215

名称: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吕地社区冠兴路1号(一照多址)

法定代表人:罗维满

注册资本:壹亿柒仟叁佰叁拾叁万叁仟陆佰捌拾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年01月21日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工业用塑料薄膜、塑料薄膜后加工产品、塑胶原料;销售:包装材料;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 (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或应经许可的项目);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必须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1378 证券简称:德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1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以上担保风险。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4日、2026年5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冠包装”)、德冠新材料(香港)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或其他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6,050万元,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德冠包装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87,05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6年5月29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在佛山市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德冠包装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3、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保证担保范围: 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最高金额:11,000万元。

7、保证期间:(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保函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4)应收款保兑业务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因履行保兑义务垫款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5)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6)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8、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同比例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德冠包装拥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未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64,26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7.80%;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