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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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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52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6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董事长袁微微女士主持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认真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董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文件后,公司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75,688,726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若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及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股份因送股、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若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7,000.00万元(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级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进行了研究与分析,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3、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对《公司章程》的注册资本、股本总额、股份总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在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8、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0、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同时,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转授权有效期同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7)。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53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及文件已于2026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预案等相关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审核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同意注册批复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能否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54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测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6年12月初完成本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实际通过本次发行注册完成时间为准);

3、在预测总股本和计算每股收益时,以本次发行前的公司总股本252,295,756股为基数,不考虑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解除限售及稀释等影响,不考虑除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之外的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对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

4、假设实际发行股份数量达到发行上限即75,688,726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327,984,482股,此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判断,最终应以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准;

5、公司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094.4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728.01万元。假设公司2026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5年度下降10%、持平及增长10%分别测算。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

6、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以上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2026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股,元/股

注: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所有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相应增加,而公司募投项目实现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变化,摊薄公司的即期回报。

二、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鉴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业绩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即期回报(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未来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长期盈利能力有望进一步提高,公司每股收益也将相应增加。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详见公司编制的《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专注于行业终端、ICT基础设施、工业物联网硬件产品及方案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并依托全产业链资源整合能力,为客户提供端到端的智算中心全流程综合服务,构建“硬件+软件+服务”的一体化解决方案生态。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智算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全面拥抱AI+”核心战略,开展智算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打造专业的智能算力供应环境,进一步加强公司在算力全产业链条的参与,构筑竞争壁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利益。同时,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将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有效优化资本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总体而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有助于公司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巩固行业地位,亦有利于公司长期盈利能力的提升。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了详细的论证。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都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公司具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执行能力,具体详见《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具体措施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智算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了股东回报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和《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中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提升管理水平,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将忠诚、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方案,本人将在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继续保证公司的独立性,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的利益;

2、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55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

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56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57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决定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1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2026年6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兴科路乐普大厦东塔23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2026年6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3、特别强调事项

(1)提案1.00-9.00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或者邮寄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委托人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者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6年6月15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security@jwele.com.cn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会期半天。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必须按时提供完整文件进行登记后参加。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及个人信息登记。本次股东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2、登记时间:2026年6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兴科路乐普大厦东塔23楼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新媛

联系电话:0755-23981862

传 真:0755-82734561

电子信箱:security@jwele.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兴科路乐普大厦东塔23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339”,投票简称为“智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6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6月17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6月17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及类别: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