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08 证券简称:澜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2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6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崇和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H股激励计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同时,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鼓励其为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发展作出贡献,并有效统一股东、公司和激励对象的长期利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证券及期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6年H股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或“本计划”)。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了本计划各项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公司《2026年H股激励计划》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拟定了《2026年H股激励计划》。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2026年H股激励计划》授权限额
在本计划获批的前提下,假设于股东会召开日期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维持不变,根据本计划可发行及配发之新股份总数限额为60,483,351股H股(“计划授权限额”),相当于采纳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之5.00%。在任何情况下,根据本计划将予授出之所有奖励及根据本公司任何其他股份奖励计划将予授出之期权及奖励而可能发行之新股份总数,不得超过采纳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之10%。计划授权限额可根据本计划规则不时予以调整或更新,惟须遵守任何适用法律、规则及法规。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2026年H股激励计划》服务提供商分项限额
在本计划获批的前提下,在计划授权限额内,根据本计划将授予服务提供商参与人之奖励而可能发行之新股份总数限额为12,096,670股H股(以下简称“服务提供商分项限额”),相当于采纳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之1.00%。在遵守任何适用法律、规则及法规的前提下,服务提供商分项限额可根据本计划规则不时予以调整或更新。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逐项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H股激励计划》。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计划管理人办理公司2026年H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年H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计划管理人办理公司本计划的相关事宜,对董事会及/或计划管理人的授权在本计划的有效期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Wang Rui(王锐)女士因退休,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以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职务。为规范董事会运作并契合公司发展战略,董事会提名王稚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王稚聪先生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成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非执行董事变更并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4.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澜起电子科技(珠海横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琴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横琴公司拟进行增资扩股。公司将出资人民币24,975万元,认购横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110万元。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杨崇和、Stephen Kuong-Io Tai为本议案关联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15点00分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3)。
特此公告。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88008 证券简称:澜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执行董事变更
并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非执行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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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Wang Rui(王锐)女士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同意Wang Rui(王锐)女士辞去公司非执行董事以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职务的申请。为保障董事会日常工作的稳定性及连续性,在公司股东会补选新的非执行董事就任前,Wang Rui(王锐)女士将继续履行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职责,并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做好交接工作。
Wang Rui(王锐)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Wang Rui(王锐)女士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为规范董事会运作并契合公司发展战略,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核同意,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稚聪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一致。王稚聪先生已书面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拟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王稚聪先生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成为非执行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与杨崇和先生、Stephen Kuong-Io Tai先生、高秉强先生共同组成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2日
附件: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稚聪: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华中科技大学无线电技术专业学士学位、重庆大学工学硕士学位以及香港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王稚聪先生自2025年8月起至今担任英特尔中国区董事长,全权领导英特尔中国区战略及业务管理,领导英特尔中国团队持续聚焦本地需求,加速英特尔产品在智能化、绿色化领域的应用落地,并为本地客户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助力创新成果惠及全球。自1997年加入英特尔以来,王稚聪先生历任多个管理岗位,包括英特尔市场营销集团副总裁、中国区总经理等。
截至目前,王稚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稚聪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稚聪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证券代码:688008 证券简称:澜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1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澜起科技”)控股子公司澜起电子科技(珠海横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琴公司”)拟进行增资扩股并引入新投资方。横琴公司注册资本拟由人民币14,35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6,57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额为人民币2,220万元,本轮增资方合计增资人民币49,950万元。其中:(1)新投资方海南云锋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拟出资人民币5,175万元,认购横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30万元;(2)新投资方YF Hestia II Limited拟出资等值人民币19,800万元的美元,认购横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880万元;(3)公司拟出资人民币24,975万元,认购横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110万元。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对横琴公司的持股比例由44.88%变更为45.56%,由于公司能够决定横琴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故横琴公司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因本次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以上,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风险提示:横琴公司当前处于研发投入阶段,不排除需要持续融资以支持其经营的可能性。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若横琴公司后续发展或融资不及预期,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无法收回投资、股权资产减值等风险。为此,公司作为横琴公司控股股东,将充分发挥资源、管理及协同优势,持续助力横琴公司开展技术研发及业务运营,持续完善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积极应对上述潜在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横琴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横琴公司拟进行增资扩股并引入新投资方。横琴公司拟将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35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6,57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额为人民币2,220万元,本轮增资方合计增资人民币49,950万元。其中:(1)新投资方海南云锋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云锋”)拟出资人民币5,175万元,认购横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30万元;(2)新投资方YF Hestia II Limited(以下简称“YF Hestia II”,与海南云锋合称“云锋”)拟出资等值人民币19,800万元的美元,认购横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880万元;(3)公司拟出资人民币24,975万元,认购横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110万元。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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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6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崇和、Stephen Kuong-Io Tai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由于本次交易标的横琴公司的原股东包括公司关联人,因此本次公司对横琴公司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含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以上。
二、本次增资标的相关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 ALBERTI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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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I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是一家2024年成立的投资控股公司,除持有横琴公司股权之外,没有其他经营业务。
2.Xi Yu Holdings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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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 Yu Holdings Limited是一家2024年成立的投资控股公司,除持有横琴公司股权之外,没有其他经营业务。
(二)本次增资的新投资方基本情况
1.海南云锋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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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YF Hestia II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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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本次增资前,横琴公司注册资本为14,350万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从事CXL MXC、PCIe Switch芯片等新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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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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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增资前12个月内增资情况
本次增资前12个月内,横琴公司曾进行增资扩股。基于横琴公司发展状况、发展潜力、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并经横琴公司及增资方友好协商确定,上海橙溪模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人民币6,030万元认购横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010万元。公司基于对横琴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同时为保障在横琴公司的控制权,决定以同等估值、同等条款参与横琴公司该次增资,公司以人民币4,020万元的对价认购横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340万元。横琴公司注册资本从10,000万元增加至13,3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在前述增资完成后,基于对横琴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股东CXL Investment Hong Kong Limited参考横琴公司前述融资估值,以人民币3,000万元的价格认购横琴公司注册资本额人民币1,000万元。横琴公司注册资本从13,350万元增加至14,350万元。
4.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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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公司与新投资方云锋共同向横琴公司增资,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资金来源均为增资方的自有资金。
(四)其他
横琴公司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横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额人民币2,220万元,由增资方分别按照22.50元/注册资本认购,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24,975万元认购横琴公司1,110万元注册资本;海南云锋出资人民币5,175万元认购横琴公司230万元注册资本;YF Hestia II出资等值人民币19,800万元的美元认购横琴公司880万元注册资本。剩余的增资款计入横琴公司资本公积。
2.标的资产的定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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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横琴公司是一家芯片设计企业,主要从事CXL MXC、PCIe Switch芯片等新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目前处于研发投入阶段。截至目前,横琴公司已申请11项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获得2项布图登记证书。本轮融资的交易定价系基于横琴公司当前发展状况、其布局产品的市场潜力、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并经横琴公司及增资方友好协商确定。新投资方云锋是市场知名的专业投资机构,基于对横琴公司的尽职调查,参考市场同类企业估值情况,云锋与横琴公司及其股东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定价。公司基于对横琴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同时为保障在横琴公司的控制权以及股权比例不被稀释,决定以同等估值、同等条款参与横琴公司本次增资。综上,标的公司本轮融资定价是市场行为,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
协议名称:《澜起电子科技(珠海横琴)有限公司A轮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关于澜起电子科技(珠海横琴)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
标的公司:澜起电子科技(珠海横琴)有限公司
增资方1: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资方2:海南云锋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增资方3:YF Hestia II Limited
现有股东:珠海横琴渔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渔山投资”)、ALBERTI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Xi Yu Holdings Limited、上海橙溪模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橙溪模梭”)、CXL Investment Hong Kong Limited
(二)《增资协议》主要条款
1. 本次增资
标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220万元,由增资方按照协议规定的认购价款全部认购(其中海南云锋应认购注册资本人民币230万元,YF Hestia II应认购注册资本人民币880万元,澜起科技应认购注册资本人民币1,110万元)。
作为增资的对价,增资方共计应当向横琴公司缴付人民币49,950万元,其中人民币2,220万元计入横琴公司的注册资本,剩余增资款应当作为增资溢价进入横琴公司的资本公积。
2. 增资后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交割后,横琴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570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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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交割安排
(1)在《增资协议》所述的交割条件均得到满足或经相关本轮增资方书面豁免之日起的十(10)个工作日内,该本轮增资方应将相应的增资款汇入横琴公司事先书面指定的账户。
(2)交割条件
①横琴公司的股东会及董事会已经通过书面决议批准如下事项:本次增资及签署《增资协议》及适当签署交易文件项下的其他协议和文件。
②自《增资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横琴公司出具书面交割证明之日,并未发生任何应当或可能会对横琴公司的合法存续、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商业信誉或其他重要方面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或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横琴公司的法律程序或诉讼。
③自《增资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横琴公司出具书面交割证明之日,横琴公司在《增资协议》项下做出的陈述与保证保持真实、准确、完整,涉及某特定时间点事实的陈述与保证,仅需在该时间点是真实和正确的。
④本次增资已获得必要的所有相关的第三方同意,包括但不限于横琴公司控股股东澜起科技履行完毕必要的上市公司内部审议程序,且据横琴公司合理所知,截至《增资协议》约定的交割证明签署之日不存在可能导致交易文件下拟议交易不合法或限制、禁止拟议交易的任何法律或政府命令。
⑤横琴公司已向市场监管机关申请办理并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变更登记并已经取得市场监管机关向横琴公司颁发的新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完成新的横琴公司章程的备案程序。
⑥横琴公司已向其开户银行申请办理了关于本次增资的外汇变更登记,且相应取得了等于YF Hestia II认购价款金额的外汇流入额度及外汇业务登记凭证。
⑦除本轮增资方外的交易文件签署方已经签署并向本轮增资方交付了其作为一方的每一份交易文件,为免疑义,横琴公司新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须根据《增资协议》约定在交割日后向本轮增资方提供。
⑧横琴公司已向本轮增资方出具一份书面交割证明,确认所有交割条件已经得到满足。
4. 生效时间
《增资协议》经各方签署和/或盖章之日起成立。
鉴于横琴公司控股股东澜起科技为上市公司,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履行适当的董事会及/或股东会决议审批流程(“控股股东审批”),各方同意,《增资协议》在控股股东审批同意后方生效。
5.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增资协议》的约定,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其在《增资协议》项下义务的,均应视为违约,该方应被视为违约方。一旦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根据《增资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三)《股东协议》主要条款
1. 董事会
横琴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三(3)名董事组成,由股东会任命,其中二(2)名董事由澜起科技提名和委派,其余一(1)名董事由渔山投资提名和委派。
橙溪模梭和云锋分别有权向董事会各委派一(1)名观察员(“观察员”)。观察员有权列席横琴公司董事会会议并接收董事会会议的相关文件资料,但无权进行提案、表决等,横琴公司应向观察员提供同其他董事同等的董事会相关通知、纪要、决议及其他文件资料的复印件,观察员应对其获知的横琴公司资料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2. 股权变动
(1)放弃优先认购权
横琴公司全体股东同意,放弃对于横琴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按照出资比例(包括实缴及认缴比例)认缴出资的权利。
(2)股权转让限制
未经云锋事先书面同意,澜起科技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其关联方之外的任何主体转让其在横琴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3)优先购买权
除《股东协议》之股权转让限制条款约定的情形外,当且仅当股东(“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主体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横琴公司股权(“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重要交易条件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4)共同出售权
受限于《股东协议》之优先购买权条款,澜起科技拟向横琴公司股东之外的主体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横琴公司股权,应在实施该等股权转让前给予横琴公司各轮次相关增资方(为本条之目的,“共售权人”)事先书面通知(“转让通知”)。
当且仅当澜起科技拟向横琴公司股东之外的主体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横琴公司股权时,共售权人有权但无义务要求与澜起科技以同样的价格、条款和条件,向预期买方共同出售其所持有的横琴公司股权。
3. 反稀释权
如果横琴公司增加额外的注册资本且认缴该新增注册资本的第三方认缴每一元新增注册资本的价格低于相关轮次投资方在对应增资时认缴每一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则该轮次投资方有权按照《股东协议》约定的方式调整其在横琴公司的权益比例。
4. 优先清算权
如横琴公司发生清算、解散、终止经营、破产或者关闭等法定清算事由或任何视同清算事件时,对于横琴公司的资产进行处分所得的收益及横琴公司和全体股东因发生视同清算事件而获得的收益和资产在根据适用法律规定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横琴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如有),应按照《股东协议》约定的方案和顺序进行分配,主要内容如下:
(1)优先向A轮投资者支付其已支付的全部投资款,不足部分由A轮投资者按届时持股比例分配;(2)支付完毕前述第一项优先金额后,剩余财产优先向Pre-A轮投资者支付其已支付的全部投资款,不足部分由Pre-A轮投资者按届时持股比例分配;(3)支付完毕前述两项优先金额后,剩余财产优先向创始股东支付其届时所持横琴公司注册资本对应的出资额,不足部分由创始股东按届时持股比例分配;(4)支付完毕上述所有优先金额后仍有剩余的,由横琴公司全体股东按届时持股比例分配。
5. 生效时间
《股东协议》经各方签字和/或盖章并在《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并对各方具有约束力。
六、本次增资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横琴公司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CXL MXC、PCIe Switch 芯片等新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目前处于研发投入阶段,需要融资支持。公司的发展战略重点聚焦于互连芯片领域,横琴公司的业务与公司的战略具有协同性,本次对横琴公司增资符合公司业务规划,可以补充该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强其研发能力,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横琴公司45.56%股份,由于公司能够决定横琴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故横琴公司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本次增资事项的风险提示
横琴公司当前处于研发投入阶段,不排除需要持续融资以支持其经营的可能性。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若横琴公司发展或融资不及预期,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无法收回投资、股权资产减值等风险。为此,公司作为横琴公司控股股东,将充分发挥资源、管理及协同优势,持续助力横琴公司开展技术研发及业务运营,持续完善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积极应对上述潜在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八、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横琴公司增资符合公司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平、自愿的交易原则,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是市场行为,由增资方与横琴公司及其股东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24,975万元,认购横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110万元。关联董事杨崇和、Stephen Kuong-Io Tai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88008 证券简称:澜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二次回购A股股份方案
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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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指公司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告编号:2025-037)的回购进展。
公司2025年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于2025年9月19日实施完毕,共计回购公司股份233.90万股,回购资金总额约为20,048.60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第一次回购A股股份方案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一、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A股股票。公司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且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后开始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7)(以下简称“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
因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10月22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由不超过人民币118.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17.8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17.8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00元/股(含)。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二、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2025年第二次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5月,公司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166.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购买的最高价为147.88元/股,最低价为115.00元/股,支付的金额总额约为人民币22,023.74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88008 证券简称:澜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3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24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虹桥迎宾馆(虹桥路1591号)2号楼4楼畅景阁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4日
至2026年6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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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2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26年6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1、3-5、9-10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予以披露。
议案6-8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予以披露。
议案11-14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6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9-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6、8-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议案14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应当对议案14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 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 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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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A股股东登记方法
1.出席回复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6年6月16日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ir@montage-tech.com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2.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6年6月16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81号和光天地A座16层
4.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H股股东登记方式
H股股东登记及参会事项请参阅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和公司网站(www.montage-tech.com/cn)刊载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告及通函。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81号和光天地A座16层
邮编:200233
电话:021-54679039
联系人:傅晓
(二)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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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