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6月2日

查看其他日期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2026-030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5月29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海南英派斯智慧体育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为顺应体育制造业智能化升级新趋势,抓住体育健康产业快速发展带来的市场机遇,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巩固和提升行业地位,满足长远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在海南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海南英派斯智慧体育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约65,850.30万元,分为两期建设,其中一期为智能健身康养设备研发制造基地项目,投资金额约29,860.89万元。项目后续投资将统筹市场需求规模、产能建设匹配度,根据实际运营需要分阶段、分批有序落地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关于投资建设海南英派斯智慧体育产业园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条件和要求进行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和要求。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4)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4,779.6976万股的3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范围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确定。其中任一特定对象(以特定对象的实际控制关系合并计算)认购的股份数应当不超过1,200.00万股,且不低于100.00万股。

在本次发行竞价实施时,上市公司发出的《认购邀请函》中将要求认购对象作出承诺:参与竞价的合格投资者之间不得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不得主动谋求发行人的控制权。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6)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将按届时有效的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7)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8)上市地点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10)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953.44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发行人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逐项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编制了《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

index)的《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编制了《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

index)的《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讨论,编制了《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

index)的《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6-033)。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办[2013]110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本次发行方案,制定了本次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就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2026-031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海南英派斯智慧体育

产业园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投资概述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顺应体育制造业智能化升级新趋势,抓住体育健康产业快速发展带来的市场机遇,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巩固和提升行业地位,满足长远发展需要,拟通过在海南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海南英派斯智慧体育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约65,850.30万元,分为两期建设,其中一期为智能健身康养设备研发制造基地项目,投资金额约29,860.89万元。项目后续投资将统筹市场需求规模、产能建设匹配度,根据实际运营需要分阶段、分批有序落地实施。

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海南英派斯智慧体育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公司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投资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海南英派斯智慧体育产业园建设项目,其中一期为智能健身康养设备研发制造基地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在海南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3.项目拟实施地点: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美安科技新城

4.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研发办公综合楼、生产车间、仓库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5.项目计划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金额约65,850.30万元,包括土地购置、建筑工程及装修、设备购置及安装、研发投入、基本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项目建设必要的投资。其中,项目一期投资约29,860.89万元,包括土地购置、所有建筑工程及装修、首批设备投资及部分流动资金。项目后续投资将统筹市场需求规模、产能建设匹配度,根据实际运营需要分阶段、分批有序落地实施。上述金额概算是公司根据当前规划及对未来市场发展的预期所做出的初步预测,资金的运用以实际用途和金额为准。

6.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期预计4年(48个月)。

7.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顺应产业政策导向,巩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顺应产业政策导向,实现相关智能健身康养设备的规模化量产,在以智能化、差异化的产品布局高端市场的同时,满足健身器材全民化、大众化市场需求,进一步助力体育产业的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是公司顺应政策导向、实现战略发展、巩固市场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2.把握行业机遇与智能化升级发展趋势,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把握行业发展机遇,顺应行业智能化升级发展趋势,持续加强高端健身器材在集成装配、检测等关键环节的资源投入,推动产品的智能化、个性化、场景化发展。项目建成后,将有助于公司提升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能力,完善业务布局,同时推动产业升级与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3.完善并优化产品矩阵,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围绕“智能化、数字化、专业化、系统化”的发展方向,完善并优化产品矩阵,形成多元化智能健身康养设备产品系列的量产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全球知名度和产品竞争力。项目建成后,有助于公司在夯实主营业务的同时,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未来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需求。

4.满足老年康养与少儿健康的市场需求,有效缓解康复资源供需矛盾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形成多元化智能健身康养设备的量产能力,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品类。项目建设将有助于公司灵活地应对下游老年康养与少儿健康的市场需求,从单一赛道向多赛道的拓展,强化产品竞争力,进一步为公司实现高质量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项目风险提示

1.资金风险

本项目主要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支付方式与项目建设的进度基本同步,即采取分期的方式支付,不会给公司的现金流量带来过大压力,亦不会造成较高的财务利息负担。但如果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将影响到项目进度及相关评估指标。为保障项目现金流处于安全、稳定、可控状态,在项目前期,公司将通过充分的论证,制定合理的建设、经营目标,并采取多项措施,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严格控制投资,同时加强项目内部管理,开源节流,使项目总体投资额维持在可控范围内;在资金筹划方面,公司将统筹规划,确定合理的融资方案,依托公司优良的财务实力和信用资质,使项目现金流得到最大的保障。

2.项目建设和审批风险

本项目建设所需用地尚未取得,能否竞得土地及最终成交价格、取得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涉及土建工程建设,且工期较长,存在一定的工程建设管理风险。同时本项目可能存在因原材料价格和人工成本上涨、施工量变动、安全生产等因素影响,导致项目预算增加或者项目竣工时间延期等风险。此外本项目建设涉及备案、环评、规划许可、建设施工许可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项目的推进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跟进土地招拍挂进度,结合预算合理制定竞价策略,严控拿地成本。同时公司将严格执行项目管理流程,做好项目组织、费用核查和进度控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项目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管理。此外公司将积极推进项目各项审批手续的完成,以保证项目顺利推进。

3.运营风险及竞争风险

公司的快速发展对研发设计、品牌运营、采购销售、人力资源、财务控制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加了公司管理和运营的难度。同时,健身器材行业竞争也在不断升级,对公司产品的质量、价格、研发、服务和市场开拓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不断提升内部控制及综合管理水平,优化管理流程及资源配置,持续调整和完善组织架构及相关管理制度,以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大的需要。同时公司将在在产品创新、技术研发和渠道建设等方面不断强化自身的竞争优势,提高产品市场份额,增强公司应对激烈市场竞争的能力。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2026-032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5月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以下简称“预案”)等相关议案。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预案及相关文件的披露并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2026-033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派斯”或“公司”)董事会将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8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 股)27,796,976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3.8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86,099,996.6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6,441,317.9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79,658,678.74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4月12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4)第000011号)。公司开设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制订了《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了具体明确规定。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7150199765700001088),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4月16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由于公司青岛英派斯体育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经结项,该项目存放在建设银行即墨支行开立的专项账户(37150199765700001088)的结余募集资金共计57,573.22元已全部转至公司自有账户。公司已于2025年5月13日办理完毕上述专户的注销手续。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终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终止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79,658,678.74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686,600.92 元,共计382,345,279.66元。上述置换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关于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24)第000269号)。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

请参见本报告附表2的相关说明。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一)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公司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情况。

(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八、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九、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所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十、备查文件

附表1:《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日

附表1: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青岛英派斯体育产业园建设项目于2024年9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2025年度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开始逐步将生产线搬迁至新产业园,2025年度新产业园项目尚处于投产初期、产能爬坡阶段,固定成本较高,规模效益未得以充分体现,项目效益不及预期。

证券代码: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2026-034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文中关于本次发行后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情况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构成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办[2013]110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本次发行方案,制定了本次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就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基本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预计于2026年10月完成发行,该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实际发行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预计发行数量为4,433.9092万股(未超过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4,779.6976万股的30%),该发行股数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4、根据公司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298.8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540.97万元。假设2026年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与2025年持平;(2)比2025年增长10%;(3)比2025年增长20%;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5、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在测算公司本次发行后期末总股本和计算每股收益时,仅考虑上述假设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由上表可知,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预计短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因此,公司短期内即期回报会出现一定程度摊薄。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但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投资项目回报的实现需要一定周期。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股东回报仍然依赖于公司现有的业务基础,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导致公司每股收益等相关指标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智能健身康养设备研发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经过公司严格论证,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智能健身康养设备研发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可有效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募投项目拟投资于智能健身康养设备研发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系公司围绕主营业务展开,顺应健身设备个性化、场景化、智能化升级的全球发展趋势,契合健身全民化、大众化带来的市场需求,旨在进一步优化生产布局、提升高端智能健身产品制造能力,与公司现有业务体系及长期发展战略保持高度一致。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巩固公司作为国际知名健身器材制造商的市场地位,提升市场占有率、综合盈利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人员储备

依托多年专业制造与自主品牌业务运营经验,公司积累了丰富的人才储备,包括核心高级管理团队、生产管理团队及产业技术工人等。公司核心团队成员从事本行业经营管理工作多年,对于公司发展历史、企业文化亦有高度的认同感,也积累了丰富的客户及产业链资源。目前公司产品开发核心团队由近79名设计师、生产工艺人员组成,其中53名人员在健身器材领域拥有10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均对国内外健身器材产品的发展趋势具有深入的认识和把握。

在上述核心管理团队保持稳定的同时,公司亦致力于管理团队的持续优化,不断引进先进人才,为公司持续发展注入活力;同时公司致力于学习型团队的建设,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支撑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

(二)技术储备

公司始终将自主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主线,秉承“研发是灵魂”的经营理念,多年来一直处于行业内技术领先地位。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各项有效专利共363项,其中发明专利45项,实用新型专利196项,外观设计专利122项。同时,作为健身器材国家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公司长期参与固定式健身器材、室外健身器材、体育用品售后服务等标准的制定。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主导或参与制定、修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技术规范正式发布且有效的共计66项,尚在参与制定的各类标准共计9项,引领行业技术发展方向,体现了公司在标准研究方面的实力以及国家主管部门对公司的认可。公司凭借领先的技术研发与创新优势,荣获了“2023年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社区运动健康中心--室内健身器材配置优秀方案”“2023年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儿童室外健身器材配置优秀方案”“2023年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老年人室外健身器材配置优秀方案”“2024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老年人室内运动健康设施产品银奖”“2024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青少年运动主题体育公园方案最佳方案”“2025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产品评选活动老旧器材和场地升级改造方案铜奖”“2025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产品评选活动嵌入式全民健身社区方案金奖”“2025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电商平台评选活动星级标准·电商智选-FGT350电动跑步机-银奖”等荣誉,此外公司还被认定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山东省健身装备工程实验室”。

(三)市场储备

公司在不断强化技术研发创新实力的同时,也将品牌塑造作为公司的重要战略方向与发展基础。公司“Impulse”品牌已经在国内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并成功将自主品牌产品打入欧洲、亚太、加拿大等多个国际市场。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与多元化的产品供应体系先后荣获“中国健身器材行业最具影响力品牌”、“全国AAA级信用企业”等荣誉,连续多年获得“中国轻工业百强企业”及“中国轻工业行业十强企业”称号。作为国内健身器材领域的领先企业,公司始终致力于推动国内体育赛事的普及与推广,已赞助、支持了众多重要竞技体育赛事与全民健身活动,如“2025年世界柔道锦标赛”“2025年国际柔联柔道大奖赛”“2025年ATP250成都网球公开赛”“2021年CFC国民体能大赛”“中国赛艇协会2020中国陆上赛艇极限挑战赛”“2019国际名校帆船赛”“2017-2019中国五人足球冠军杯赛总决赛”“WBPF国际健美大赛暨第二届辛健国际健美传统赛”“全国街头笼式足球巡回赛”“2015年世界柔道大奖赛(中国站)”。公司是国际柔道联合会官方合作伙伴(2021~2024年赛季、2025~2028年赛季),中国网球公开赛唯一指定的健身运动器材独家供应商(2017-2023年),青岛足球俱乐部官方训练器材合作商(2020-2021赛季),并为“2020-2021中国国民体能赛”“仁川第17届亚洲运动会”“南京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山东省第24届运动会”“杭州第19届亚洲运动会”等赛事提供健身器材及配套服务保障,以专业器材与优质服务助力体育事业发展,实现品牌价值与社会影响力同步提升。同时,长期以来公司参加了众多行业大型展会,包括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中国国际健身康体休闲展览会(IWF)、FIBO China上海国际健身与康体博览会、国际冬季运动博览会、山东体育用品博览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运动时尚展、青岛国际品质生活博览会、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体育博览会等国内展会,以及德国FIBO展、IHRSA巴西展、IHRSA美国展、SPORTEC日本展等国际展会,在行业内塑造了良好的品牌口碑。

公司凭借持续的研发投入、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有效的品牌建设,已成功将IMPULSE自主品牌打入欧洲、亚太、加拿大等多个国际市场。公司亦通过ODM/OEM模式为PRECOR、BH等国际知名健身器材品牌代工生产健身器材。在国内市场,公司主要通过经销和直营相结合的方式向健身房、星级酒店、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等商用客户、家庭用户销售IMPULSE品牌室内有氧及力量健身器材,此外,公司亦通过参与全民健身采购等方式向体育局、教育局等单位销售公司自主品牌一一“大健康”品牌户外产品。

综上,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项必要条件,募集资金到位后,预计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障碍。但是,公司经营仍面临内外部风险和多种不确定因素,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六、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利用,防范风险,提高公司未来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增加公司的持续回报能力。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运用效率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制度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并管理募集资金,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公司就募集资金账户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公司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机构鉴证,并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运用进行检查和监督。

(二)加速推进募投项目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项目建设的计划是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目前发展状况慎重决策的,项目投资完成后,将为公司带来可观经济利益,增强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综合竞争实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力争缩短项目周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建成并实现效益。

(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不断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四)严格执行和优化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断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增强利润分配决策机制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制定了《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落实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七、相关主体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合法行使股东权利,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1、本公司/本人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依法行使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股东权利,不得滥用或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2026-035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

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

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现就本次发行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本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2026-036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2026-037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6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1,2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7.86元/股(含)。按照回购金额上限11,2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47.86元/股(含)测算,预计回购数量234.02万股(含),约占公司总股本1.58%;按照回购金额下限5,6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47.86元/股(含)测算,预计回购数量117.01万股(含),约占公司总股本0.7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4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