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6月2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金唯品会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6-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126版)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6月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2.1募集基本情况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万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万份。

(3)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不折算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全部计入基金资产。

2.2投资者认购情况

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为2,000,000,000份。其中,本基金战略配售最终发售份额为1,500,000,000份,为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总量的75.00%。网下发售最终发售份额数量为350,000,000份,占扣除战略配售最终发售份额后发售份额的70.00%,公众发售最终发售份额数量为150,000,000份,占扣除战略配售最终发售份额后发售份额的30.00%。

2.2.1战略配售

本次发售的41家战略投资者均已根据战略配售协议,按照网下询价确定的认购价格认购其承诺的基金份额,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认购款项足额汇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本基金战略投资者100%配售。

本次发售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注:(1)原始权益人杉杉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认购980,000,000份基金份额,原始权益人认购份额占基金份额发售总量的49.00%。

(2)以上限售期限自基金上市之日起计算。其中原始权益人杉杉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获配份额中,基金份额发售总份额的20%(含本数)持有期自不动产基金份额上市之日起不少于60个月,超过20%部分持有期自不动产基金份额上市之日起不少于36个月;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获得配售的不动产基金份额中,50%获配份额持有期自不动产基金上市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剩余50%获配份额持有期自不动产基金上市之日起不少于24个月。

2.2.2网下发售

本次发售中共计8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90个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前述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均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REITs询价与认购系统”向基金管理人提交了认购申请,并完成了认购款项的全额缴纳。本次发售中不存在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认购,或实际认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认购数量的投资者。最终网下投资者配售比例为1.47003852%,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配售明细表”。

以上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中金唯品会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询价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

网下询价阶段,剔除无效报价后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拟认购份额数量总和为网下初始发售份额数量的68.28倍,不超过网下初始发售份额数量的100倍(含),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前三个交易日(含上市首日)内可交易的份额不超过其获配份额的50%;自本基金上市后的第四个交易日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全部获配份额可自由流通。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机构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退还流程、到账时间等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iccfund.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68-1166)咨询相关事宜。

本基金为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基金合同存续期为31年,在基金合同存续期内采取封闭式运作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不开放申购、赎回。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申请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本基金公众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基金份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投资者使用场内证券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可直接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交易;使用场外基金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在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内证券经营机构后,方可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的交易,也可在允许的情况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通平台进行份额转让,具体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则办理。本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自2026年6月2日起开通本基金场外转托管至场内业务。

风险提示:本基金为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与投资股票、债券、其他证券及衍生品种的常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成立后主要投资于以商业不动产项目为最终投资标的的不动产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载体取得商业不动产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在获取商业不动产项目运营收益的同时承担商业不动产项目资产价格波动风险。本基金在投资运作、交易等环节的主要风险包括不动产基金的特有风险及基金投资的其他风险。其中,(1)商业不动产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与商业不动产相关的行业风险(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可能导致的相关行业风险;城市规划及商业不动产项目周边便利设施、交通条件等发生变化的风险;相关政策法规发生变化的风险;商业不动产相关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电商发展对线下零售行业冲击的风险;标的资产无法持续作为奥特莱斯经营的风险);项目投资和运营的相关风险(基金首次投资的交易风险;商业不动产项目运营风险;估值与现金流预测的风险;商业不动产项目收购与出售的相关风险;土地使用权到期、被征用或收回的风险;关联交易风险;利益冲突风险等)及其他与商业不动产基金相关的特别风险(集中投资风险;流动性风险;募集失败风险;基金管理人的管理风险;运营管理机构的尽职履约风险;计划管理人、托管人尽职履约风险;税收政策调整可能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的风险;专项计划等特殊目的载体提前终止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2)其他一般性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价格波动风险;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相关参与机构的操作及技术风险;基金运作的合规性风险;证券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购买力风险;再投资风险;信用风险;其他风险)等。

商业不动产项目在评估、现金流测算等过程中,使用了较多的假设前提,这些假设前提在未来是否能够实现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投资者应当对这些假设前提进行审慎判断。

本基金详细风险揭示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的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的相关预测结果不代表基金存续期间不动产项目真实的现金流分配情况,也不代表本基金能够按照可供分配金额预测结果进行分配;本基金不动产资产评估报告的相关评估结果不代表不动产资产的实际可交易价格,不代表不动产项目能够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转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不动产基金相关规则,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了解相关资产的商业模式,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秉承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日

附表:网下投资者配售明细表

■■■

中金唯品会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

战略配售份额限售公告

一、公告基本信息

注:上述生效日指本次限售生效日。

二、限售情况

(一)REITs场内份额限售

下列投资者作为中金唯品会封闭式商业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的战略投资者,其持有的战略配售份额已根据《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的要求办理完成限售业务,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