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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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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洁美转债”的第二次
提示性公告

2026-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6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洁美转债”的第二次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转债赎回日:2026年06月23日;

2、转债赎回价格:101.266元/张(含息税)。

3、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2026年06月30日。

4、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年06月17日。

5、转债停止转股日:2026年06月23日。

6、可转债赎回条件满足日:2026年5月29日。

7、可转债赎回登记日:2026年6月22日。

8、发行人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6年6月26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Z美转债。

11、根据安排,截至2026年6月22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洁美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洁美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特提醒“洁美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洁美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2、风险提示:因目前“洁美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洁美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洁美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及《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行使“洁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后续“洁美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洁美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23号”文核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公开发行了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0,000.00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1167号”文同意,公司6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2月1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洁美转债”,债券代码“128137”。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11月10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5月10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11月3日)止。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7.77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2021年5月25日,鉴于公司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132.96万股,回购价格为10.19元/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为411,329,479股。根据转股价格调整依据,“洁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27.77元/股调整为27.83元/股。

(2)2021年6月3日,鉴于公司已实施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1.999996元(含税),根据转股价格调整依据,“洁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27.83元/股调整为27.63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25日及2021年5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洁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和《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洁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3)2022年6月10日,鉴于公司已实施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根据转股价格调整依据,“洁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27.63元/股调整为27.43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洁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86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12月进行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工作,最终发行股份数量为24,237,881股,公司总股本由410,021,346股变动至434,259,227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后,洁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27.43元/股调整为27.02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3年1月19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5)2023年6月9日,鉴于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443,600股,回购价格为16.61元/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为434,259,336股。根据上述转股价格调整依据,“洁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27.02元/股调整为27.05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洁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6)2023年6月21日,鉴于公司已实施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根据转股价格调整依据,“洁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27.05元/股调整为26.95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洁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7)2024年6月5日,鉴于公司已实施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根据转股价格调整依据,“洁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26.95元/股调整为26.75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洁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8)2024年7月5日,鉴于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910,400股,回购价格为16.31元/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为432,822,305股。根据上述转股价格调整依据,“洁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26.75元/股调整为26.8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洁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9)2024年11月21日,鉴于公司已实施2024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根据转股价格调整依据,“洁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26.80元/股调整为26.68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根据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洁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10)2025年5月21日,鉴于公司已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根据转股价格调整依据,“洁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26.68元/股调整为26.56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根据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洁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11)2025年9月30日,鉴于公司已实施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根据转股价格调整依据,“洁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26.56元/股调整为26.46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根据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洁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12)2026年5月28日,鉴于公司已实施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根据转股价格调整依据,“洁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26.46元/股调整为26.34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根据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洁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二、赎回情况概述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连续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触发赎回的情况

自2026年5月11日起至2026年5月29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26.46元/股)的130%(即34.40元/股)。自2026年5月28日起,因实施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洁美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26.34元/股,对应转股价格的130%为34.24元/股。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洁美转债”赎回价格为101.266元/张(含息、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利息IA=B×i×t/365=100×2.00%×231/365≈1.266元/张

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1.266=101.266元/张(含息税)。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6月22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洁美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洁美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洁美转债”自2026年6月17日起停止交易。

3、“洁美转债”的赎回登记日为2026年6月22日。

4、“洁美转债”自2026年6月23日起停止转股。

5、“洁美转债”赎回日为2026年6月23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6月22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洁美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洁美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6、2026年6月26日为公司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6年6月30日为赎回款到达“洁美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洁美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洁美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7、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则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洁美转债”的摘牌公告。

(四)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1-87759593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洁美转债”的情况

经核查,在本次“洁美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洁美转债”的情况。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洁美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二)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三)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风险提示

截至2026年6月22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洁美转债”,将按照101.266元/张(含息税)的价格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洁美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特提醒“洁美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洁美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因目前“洁美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洁美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7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剂担保额度暨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总余额(担保实际发生额,含本次担保,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之间的担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6年5月28日,公司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将公司对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电材”)未使用的部分担保额度调剂给天津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电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担保情况

2026年5月28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天津电材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申请的人民币123,000万元的最高额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及担保额度调剂事项在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公司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程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7日、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为融资需要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为统筹管理公司融资,支持各全资子公司的发展,公司拟在人民币50亿元融资额度内,同意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杭州万荣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广东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洁美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天津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洁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柔震科技有限公司、新设立及收购等方式获取的直接或间接具有控股权的子公司根据融资工作的实际需要相互之间提供担保。其中各子公司被授权可获取的担保额度情况如下: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110,000.00万元、杭州万荣科技有限公司预计额度1,000万元、江西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118,400万元、广东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66,000万元、浙江洁美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600万元、天津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130,000万元、浙江洁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38,000万元、浙江柔震科技有限公司预计额度26,000万元、通过新设立、收购等方式获取的直接或间接具有控股权的子公司预计额度10,000万元。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运营需求,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包括截至目前其他已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以及通过新设立、收购等方式获取的直接或间接具有控股权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相互调剂。但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上述额度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该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同时,董事会拟授权各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2026年5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工商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天津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BTMPJL48

4、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泰启路12号

5、法定代表人:方隽云

6、注册资本:叁亿元整

7、成立日期:2022年7月20日

8、营业期限:2022年7月20日至无固定期限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由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二)被担保人财务基本信息

单位:元

(三)被担保人信用情况

(1)最新信用等级状况:良好

(2)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3)相关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涉及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协议主体: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

保证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被保证的主债权: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6年5月28日至2036年5月28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123,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亿叁仟万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的最高余额内,甲方依据与天津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金属(包括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品种,下同)租借合同以及其他文件(下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

3、保证担保范围: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为统筹管理公司融资,支持各子公司的发展,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7日、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为融资需要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担保事项为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对外担保预计额度内,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授信额度总金额为398,20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且均为对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主体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7.52%;本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总余额(担保实际发生额,含本次担保)为168,2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3.90%。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3、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8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5月28日、5月29日、6月1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经营情况正常;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公告编号:2026-013)。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7日、2026年5月1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2026-03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待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依法定程序召集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