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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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6-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30 证券简称:云中马 公告编号:2026-035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减持的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1.股东丽水云中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中马合伙”)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7,028,5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1%。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刘雪梅女士是云中马合伙的一致行动人;

2.股东浙江弘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弘悦兴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弘悦私募”)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337,3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4%。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云中马合伙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2,656,325股公司股份,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3%;弘悦私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375,142股公司股份,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股份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上述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若在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和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上述表格中合计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云中马合伙一致行动人刘雪梅女士不参与本次直接减持。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相关承诺文件,云中马合伙做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限售安排和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发行前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1.本企业通过长期持有公司股份以持续地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因此,本企业具有长期持有公司股份的意向;

2.在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存在适当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是否减持以及具体减持比例将综合届时的市场环境、公司的股权分布等因素而定,将依据届时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进行减持;

3.若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方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届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平台进行减持;

4.若本企业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事项,则本企业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获的全部收益将归公司所有,且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相关承诺文件,弘悦私募做出的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股票过户完成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受让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拟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东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股价变动趋势等多方面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等多种不确定性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和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相关减持主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

3.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督促相关减持主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