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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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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

2026-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ST棒杰 公告编号:2026-058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预重整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12月6日,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17)。债权人苏州环秀湖逐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或“法院”)提交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的材料。

2026年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金华中院依法作出(2026)浙07破申1号《决定书》、(2026)浙07破申1号之一《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预重整管理人”)。

公司于2026年5月31日收到预重整管理人发来的《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根据预重整工作推进安排,公司预重整案定于2026年6月17日9时30分,以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6年6月17日(星期三)9时30分。

二、会议召开方式

以网络会议的形式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2026年6月17日之前,会收到债权人网络会议短信平台,发送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债权人可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者手机参会。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参会,请收到账号和密码后务必登录会议进行测试,电脑端需要访问(网址: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login)登录进行会议测试,手机端需要搜索微信小程序“破茧云会议”,进入参会登录页面输入账号密码进行测试。测试成功后请勿随意更换参会设备和网络。

正式会议当日,请债权人务必再次登录系统,通过网络观看会议直播和投票表决。

三、会议主要议程

核查债权、表决《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预案)》。

四、其他事项

就本次债权人会议的相关疑问,可联系预重整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方式:15657992801。

五、风险提示

1、本次会议尚未召开,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预案)能否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最终的重整计划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

预重整管理人就重整计划草案(预案)的表决及执行中可能涉及的主要不确定性和风险提示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预重整管理人关于公司披露重整计划草案(预案)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

2、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1)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亦为负值,且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因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披露了《关于与产业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预重整工作正在推进中,具体情况请关注后续公司预重整事项的相关进展公告。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规定,若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重整失败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如果法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2026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ST棒杰 公告编号:2026-059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预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预重整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12月6日,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17)。债权人苏州环秀湖逐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或“法院”)提交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的材料。

2026年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金华中院依法作出(2026)浙07破申1号《决定书》、(2026)浙07破申1号之一《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预重整管理人”)。

根据预重整工作推进安排,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将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议程为核查债权、表决《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预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预案)》”)。公司于2026年5月31日收到预重整管理人发来的《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鉴于《重整计划草案(预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将于2026年6月17日(星期三)14:30召开预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公司股东作为出资人对《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预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就本次会议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出资人组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1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1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预重整管理人代表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华街2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会议通知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预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上述提案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孙建辉先生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预重整管理人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的预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审议的《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预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表决权,有关征集表决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6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证明到本公司登记;股东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持股证明到本公司登记;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登记;法定代表人以外人员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到本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资料采取信函或传真(包括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6月11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现场登记地点: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栩

电话:0579-85920903

传真:0579-85922004

电子邮箱:xliu@bangjie.cn

5、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会议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风险提示

1、本次会议尚未召开,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预案)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能否获得表决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最终的重整计划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

预重整管理人就重整计划草案(预案)的表决及执行中可能涉及的主要不确定性和风险提示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预重整管理人关于公司披露重整计划草案(预案)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

2、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1)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亦为负值,且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因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披露了《关于与产业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预重整工作正在推进中,具体情况请关注后续公司预重整事项的相关进展公告。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规定,若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重整失败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如果法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预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2026年6月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34

2、投票简称:棒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6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6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06月1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的预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情况

(1)委托人姓名/或公司名称: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3)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4)委托人持股数:

2、受托人情况

(1)受托人姓名:

(2)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投票指示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ST棒杰 公告编号:2026-060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孙建辉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 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孙建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三十二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经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同意,独立董事孙建辉作为征集人,就公司预重整管理人拟定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的出资人组会议审议的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预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孙建辉,其基本情况如下:

孙建辉先生,197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本次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三)征集人声明:本人孙建辉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预重整管理人拟定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的预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审议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征集股东表决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四)本次征集表决权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且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且以无偿方式进行,本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征集人承诺不存在《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情形,并承诺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征集人保证本公告所述内容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征集人本次征集表决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公告,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征集表决权涉及的会议和提案名称

由征集人就公司预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预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9)。

(二)征集主张

近年来,受光伏行业整体下行影响,公司光伏业务整体亏损较大,叠加债务集中到期、财务费用高企,使得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持续恶化,陷入严重债务危机。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6年经营状况无法实质性改善,出现2026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等《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将面临终止上市风险,上市主体资格及全体股东权益均将受到根本性损害。

本次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是公司整体重整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方案的顺利落地将有效推动重整投资人引入、债务风险有序化解,是公司重回正常经营轨道,恢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要关键举措。方案经多方充分研讨商议,综合考量各方实际情况,统筹兼顾公司经营发展与全体股东切身利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征集人经过审慎的梳理研判,认同并支持本次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核心是认可该方案是推动重整计划整体落地,助力公司完成债务化解、避免破产清算风险、保住公司上市主体资格的重要可行路径,从长远层面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从根本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核心利益。

征集人此次公开征集股东表决权,旨在基于独立客观的专业视角,对本次预重整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作出理性判断,引导广大中小股东合理行使自身股东权利,推动公司预重整工作稳步实施。

征集人声明不接受投票意见与征集人主张不一致的委托。

(三)征集方案

1、征集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即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2026年6月10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期限: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17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

3、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表决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表决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表决权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证明;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表决权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证明;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表决权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期限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签收日为送达日。

委托表决权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华街21号

收件人:刘栩

电话:0579-85920903

传真:0579-85922004

电子信箱:xliu@bangjie.cn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表决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7、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未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委托但出席出资人组会议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表决权委托授权;

(3)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8、由于征集表决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律师将出具法律意见书,并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一并披露,法律意见书将包括以下结论性意见:

(一)征集人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是否符合《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条件;

(二)征集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三)其他应征集人或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要求说明的事项。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孙建辉

2026年6月1日

附件: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公告》全文、《关于召开预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表决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孙建辉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经委托人签章后均为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公司预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结束之日止。

3、委托人委托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以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即2026年6月10日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准。

4、委托人于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委托的,撤销后受托人不得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未在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委托但出席出资人组会议并在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表决权委托授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ST棒杰 公告编号:2026-061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

管理人关于公司披露重整计划草案(预案)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预重整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12月6日,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棒杰股份”)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17)。债权人苏州环秀湖逐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或“法院”)提交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的材料。

2026年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金华中院依法作出(2026)浙07破申1号《决定书》、(2026)浙07破申1号之一《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预重整管理人”)。

2026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与产业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公司和预重整管理人与产业投资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指定主体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投资人”)于2026年4月14日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

为有序推进公司预重整工作,尽最大努力维护企业上市地位及全体债权人、出资人、产业投资人等相关方利益,并推动资本公积创设等核心安排在关键时间节点前取得实质性进展,产业投资人提出,希望先行组织对重整计划草案(预案)进行预表决,以增强后续重整工作的可预期性和协同推进效率。

收到上述意见后,预重整管理人本着依法履职、充分沟通、促进重整的原则,已将重整计划草案(预案)提前发送主要债权人、出资人征询意见,并陆续收到相关反馈。部分债权人、出资人对草案提出了不同意见。预重整管理人理解并尊重相关意见,也注意到相关意见仍有待在后续磋商、表决及执行过程中进一步明确、完善和落实。

鉴于目前预重整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资本公积创设目标时间节点较为紧迫,且相关事项能否顺利推进对公司上市地位维护及各方利益实现具有重要影响,预重整管理人本着尊重各方意思自治、维护重整推进机会、促进各方在动态协商中形成最大共识的原则,对棒杰股份将重整计划草案(预案)提交预表决未持异议。预重整管理人亦期待:一是产业投资人继续积极展示并落实其履约能力,推动资本公积创设工作按期取得实质性成果;二是产业投资人与债权人、出资人等在上会表决期间及之后推动实施方案期间围绕草案中的重点问题持续沟通,并争取形成更具确定性和可执行性的解决方案;三是各方在充分知情、审慎判断的基础上,围绕企业重整成功和整体利益最大化目标,共同推动后续工作朝着积极方向发展。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预重整管理人对重整计划草案(预案)提交预表决未持异议,并不当然构成对草案全部内容、产业投资人履约能力、资本公积创设结果以及方案后续执行效果的确认、保证或承诺。为保障各方充分知情、审慎行使权利,亦为减少后续执行争议,预重整管理人现结合前期征询意见及目前掌握情况,就重整计划草案(预案)的表决及执行中可能涉及的主要不确定性和风险提示如下:

一、关于重整计划草案(预案)表决结果的不确定性

本重整计划草案(预案)尚需依法提交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股东会)进行表决。鉴于不同权利主体对清偿安排、权益调整、资本公积创设、重整投资安排及后续执行效果等事项可能存在不同判断和利益诉求,本重整计划草案(预案)存在未能获得表决通过的可能性。请各债权人、出资人在充分理解方案内容及相关风险的基础上,依法行使表决权。

二、关于资本公积创设进度及结果的不确定性

本重整计划草案(预案)涉及的资本公积创设,拟通过债权收购、债务豁免及/或其他相关安排予以落实。该等安排的实现需以相关债权人与产业投资人、债务人等主体进一步协商并达成一致为基础,同时可能受到监管机构审核、信息披露要求、交易程序安排、资金支付节奏及其他外部因素影响。尽管各方均有意愿推动资本公积创设工作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但相关事项能否按预期时间节点完成,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三、关于产业投资人履约安排及相关承诺落实的不确定性

本重整计划草案(预案)涉及的资本公积创设、财投份额认购及维持上市公司地位等事项,均有赖于产业投资人按照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协议及后续协商安排持续、积极推进和落实。产业投资人此前已就资本公积创设、财投份额认购及维持上市公司地位等事项作出支持性安排,但就相关事项的具体履行期限、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尚需在后续或执行过程中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因此,相关安排能否按预期节点完成、支持性承诺能否充分实现预期效果,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预重整管理人将继续协调、推动产业投资人就相关事项明确期限、落实保障。

四、关于上市公司地位维持及相关配套措施实施的不确定性

本重整计划草案(预案)涉及的上市公司地位维持,拟通过在2026年底前完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或结合部分债务豁免、亏损板块资产整体出表及其他改善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的措施予以实现。上述事项涉及债权人协商、重整计划执行、资产处置、财务处理、投资人履约、监管审核、信息披露及合规判断等多个环节,实施周期、实施条件及实施结果均可能受到内外部因素影响。尽管相关安排旨在维护公司上市地位、提升重整价值并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但相关措施能否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效果,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综上,本重整计划草案(预案)提交预表决,系在当前时间节点下为尽可能推动预重整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提高后续工作确定性而作出的程序性安排。相关权利主体应充分关注上述不确定性及其他可能影响方案表决、执行效果的因素,在独立判断、自担风险的基础上依法表决。预重整管理人将继续依法履职,推动债务人、产业投资人及相关方就重点问题在上会期间及之后推动实施期间抓紧沟通、完善方案、落实安排,力争促成本次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工作依法、稳妥、有序推进。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2026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ST棒杰 公告编号:2026-062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6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31日以短信形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远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交〈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预案)〉至公司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的议案》

公司于2026年5月31日收到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发来的《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根据预重整工作推进安排,公司预重整案定于2026年6月17日9时30分,以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主要议程为核查债权、表决《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预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预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交《重整计划草案(预案)》至公司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予以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预重整管理人关于公司披露重整计划草案(预案)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具体内容登载于2026年6月2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预案)》《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预案)之经营方案》具体内容登载于2026年6月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预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的议案》

根据预重整工作推进安排,公司预重整案定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议程为核查债权、表决《重整计划草案(预案)》。公司于2026年5月31日收到预重整管理人发来的《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鉴于《重整计划草案(预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董事会同意预重整管理人于2026年6月17日(星期三)14:30召开预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公司股东作为出资人对《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预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预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9)《预重整管理人关于公司披露重整计划草案(预案)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具体内容登载于2026年6月2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预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登载于2026年6月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ST棒杰 公告编号:2026-063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6年5月31日收到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发来的《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通知》,根据预重整工作推进安排,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将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议程为核查债权、表决《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预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鉴于《重整计划草案(预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将于2026年6月17日(星期三)14:30召开预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公司股东作为出资人对《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预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

《关于召开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关于召开预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9)具体内容登载于2026年6月2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预案)》《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预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登载于2026年6月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预重整工作正在推进中,具体情况请关注后续公司预重整事项的相关进展公告。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预重整程序最终能否完成及后续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告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棒杰,证券代码:002634)2026年5月29日、6月1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目前处于预重整阶段,公司于2026年5月31日收到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发来的《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通知》,根据预重整工作推进安排,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将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议程为核查债权、表决《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鉴于《重整计划草案(预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将于2026年6月17日(星期三)14:30召开预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公司股东作为出资人对《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预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关于召开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关于召开预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9)具体内容登载于2026年6月2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预案)》《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预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登载于2026年6月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最新进展情况,并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棒杰”)目前处于重整阶段,公司于2026年2月3日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子公司重整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最新进展情况,并注意投资风险。

4、目前,除控股子公司扬州棒杰仍处于停产状态外,公司其他子公司经营业务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核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7、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预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尚未召开,《重整计划草案(预案)》及重整计划草案(预案)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能否获得表决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最终的重整计划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

预重整管理人就重整计划草案(预案)的表决及执行中可能涉及的主要不确定性和风险提示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预重整管理人关于公司披露重整计划草案(预案)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

2、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1)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亦为负值,且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因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预重整工作正在推进中,具体情况请关注后续公司预重整事项的相关进展公告。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规定,若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重整失败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如果法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虽然目前法院裁定扬州棒杰进入重整程序,但在重整事项推进过程中,仍存在重整计划表决未能通过,重整计划表决通过后未获得法院批准,以及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后无法执行等可能,扬州棒杰后续重整事宜尚具有不确定性,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