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6-034
债券代码:127109 债券简称:电化转债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29,511,3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2,393,803.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3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3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1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电化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转股价格为10.10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9.9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6月11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电化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咨询联系人:沈圆圆、王悦
咨询电话:0731-55544161/55544048
传真电话:0731-55544101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6-035
债券代码:127109 债券简称:电化转债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电化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109;债券简称:电化转债
2、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10.10元/股
3、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9.99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6年6月11日
5、证券停复牌情况:不适用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08号),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8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8,700万元,期限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已于2025年7月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电化转债”,债券代码“127109”。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5年6月20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年12月22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2031年6月15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10.10元/股。
二、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股东会决议,公司将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根据上述公司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及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电化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P1=P0-D=10.10-0.115=9.99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调整前“电化转债”转股价格为10.10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9.9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生效。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