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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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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的决议公告

2026-06-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6-43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健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6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9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由董事何云武代行董事长职责,代理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内容,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内容,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本议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下午3:00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6-49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促进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质量发展,助力企业战略目标达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董事薪酬方案

1.内部董事(在公司全职工作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主要职务或岗位确定薪酬方案,原则上不因其担任董事职务而在公司领取额外的薪酬。

2.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津贴标准按照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薪酬发放,如股东会审议通过新的董事薪酬方案,则按新的方案实施。

3.外部董事(非独立董事且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4.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履职所产生的工作费用,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实报实销。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五、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根据其履职时间及履职情况等核定薪酬及发放薪酬。

2.上述报酬均包括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税法规定统一代扣代缴。

3.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或者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冲突的,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规定执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6-50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7019号天健商务大厦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1.提案6、10、11以特别决议表决,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股东特区建工集团需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7进行回避表决。在本次股东会上对上述提案进行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上述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2.本次股东会提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及6月5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符合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的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登记:持股票账户卡(如有)、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股东名册。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请参会股东以传真、电子邮件或现场方式进行登记:

(1)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

(2)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在现场会议召开前,须将上述有效证件提供给工作人员核对。

(3)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股东,须在2026年6月25日下午5:30前传至公司邮箱。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俞小洛、洪劲

联系电话:0755-82555946

电子邮箱:info@tagen.cn

传真号码:0755-83990006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7019号天健商务大厦17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34

(二)登记时间:2026年6月24日一6月25日工作日

(三)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7019号天健商务大厦17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入场登记

(五)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90”,投票简称为“天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6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6-51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未来三年(2026年一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完善和健全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机制,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实际发展情况等因素,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年一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按照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致力于实现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在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规定的基础上,本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坚持积极、科学进行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三年(2026年一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现金分红方式优先于股票分红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二)现金分红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净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且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

本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5.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在保证现金利润分配和合理的股本规模及结构的前提下,且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的前提下,可采取股票股利方式分配股利。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6.存在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司在利润分配时扣减该股东可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公司资金。

7.公司董事会应按照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实际的经营情况制定各年的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在上述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制定或调整分红回报规划。

四、规划制定和调整的周期及决策机制

(一)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综合考虑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发展目标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制订本周期内的股东回报规划;

2.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管理层结合公司章程、盈利情况、资金需求、股东回报规划等因素提出利润分配建议。

董事会在考虑股东回报科学、持续、稳定的基础上,拟定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制订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充分参与利润分配预案拟定的全过程。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利润分配方案的制订或修改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

4.股东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表决。利润分配方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5.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二)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调整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五、附则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