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结果与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结果与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均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注销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含交易费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此金额)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此金额),回购价格不超过14.11元/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含交易费用)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结果与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6年6月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4,011,9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最高成交价为7.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4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0,000,583.00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使用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全部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低于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方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注销方案的议案》的内容,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系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加强股东价值回报,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于冰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于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1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6,669,5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940%)。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黄国敏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于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1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33,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4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13日、2026年5月13日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上述减持在2026年6月4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之前即已全部完成,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经公司自查,除上述情形外,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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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注销之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