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9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奥润微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奥润”)于近期收到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531007686,发证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有效期三年。
上海奥润是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上海奥润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可以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近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