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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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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6-06-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ST海华 公告编号:临2026-052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青海华鼎”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26年6月1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6月4日上午1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封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一2028年)分红规划》

同意公司制定的《青海华鼎未来三年(2026年一2028年)分红规划》,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对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一2028年)分红规划》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分红规划能够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分配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提请股东会审议。

《青海华鼎未来三年(2026年一2028年)分红规划》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同意公司制定的《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提请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制订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内容完整、设计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治理规范及长远发展需求,能够建立科学有效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核心管理人员的履职积极性与责任心,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华鼎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53)。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细通知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海华鼎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54)。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ST海华 公告编号:临2026-053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青海华鼎”或“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95,974,304.07元。为提升股东回报,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金41,301,752.15元和资本公积金1,054,672,551.92元,两项合计1,095,974,304.07元用于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

公司母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为以前年度亏损。母公司本次拟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全部来源于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形成的资本(股本)溢价。

二、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后,将使公司母公司2025年末盈余公积减少至0元,资本公积减少至196,609,879.82元,未分配利润由-1,095,974,304.07元变为0元。

公司将母公司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用于弥补母公司以前年度累计亏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推进公司实施未来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审计委员会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使用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亏损的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修复现金分红能力,提高股东回报,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母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母公司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ST海华 公告编号:临2026-054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3日 10 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维才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市莲路339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3日

至2026年6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以及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9:00一16:30

2、登记地址:广州市维才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市莲路339号)

3、登记手续:

(1)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2) 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6年6月22日17时。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李祥军 联系电话:0971-7111159 联系传真:0971-7111669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