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25 证券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0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2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公司8楼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2日
至2026年6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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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2涉及董事薪酬方案,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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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1、法人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6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华发股份董事会秘书处
(四)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华发股份董事会秘书处
2、联系电话:0756-8282111
3、传真:0756-8281000
4、邮编:519030
5、联系人:杜雅清、仝鑫鑫
六、其他事项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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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9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强化募集资金支付管控效能、规范资金存放使用,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注销了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开立的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绍兴金融活力城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就绍兴金融活力城项目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84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635,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24,4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2,077,181.9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42,372,818.01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618号),证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2023年10月24日收到扣除承销保荐费用的募集资金为5,051,556,839.62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进一步强化募集资金支付管控效能、规范资金存放使用合规管理,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已注销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开立的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5010078801300001584),该专户对应的原监管协议已终止。公司在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开立了新的“绍兴金融活力城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新开户银行上级分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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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项目公司绍兴铧越置业有限公司(以下合称“甲方”)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机构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乙方”)、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方支取和使用监管账户的资金,应提前向乙方发出划款指令。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核查时应当同时核查专户存储情况。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赵汉青、梁霞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6.乙方按月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7.甲方1次或者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或邮件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8.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9.甲方应当配合丙方的监督工作,及时提供或者向乙方申请提供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相关的必要资料。乙方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12.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六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8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6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9位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二、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提呈公司股东会审议。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三、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及津贴标准
1.董事薪酬
(1)独立董事:按照《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及年度业绩考核办法》规定确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30万元/人/年。其中:固定津贴15万元,浮动津贴15万元;浮动津贴与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挂钩考核。
(2)非独立董事:
①劳动关系在本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薪酬,不额外发放董事津贴。2026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和津贴福利等组成。非职工代表董事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六十,职工代表董事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兼任其他职务的董事,以其任职岗位,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无其他兼职的董事,参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②劳动关系不在本公司的非独立董事,不另外支付薪酬和董事津贴。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津贴福利构成。
(1)基本薪酬:根据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经营业绩、岗位价值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核心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和个人绩效情况挂钩。绩效薪酬占比为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六十。
绩效薪酬可根据初步核算的考核结果,按照不超过个人绩效薪酬标准的80%进行预发,预留绩效薪酬在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披露后支付,最终绩效薪酬将依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核定结算。
(3)津贴福利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除上述薪酬方案外,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对公司全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专项激励,对其在公司重大专项工作的表现进行奖励或处罚,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和新任的,公司按其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绩效薪酬并予以发放。
因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方案,相关董事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度非兼任董事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上文。
五、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