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8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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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未取得因本次交易拟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自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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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陈旭辉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签字):
高巷涵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案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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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6-048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有关规定,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1号”文《关于核准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8,008,000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3,714,88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人民币4,876,00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78,838,88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099,019.53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6,615,860.47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7月27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7月28日“XYZH/2021BJAA12047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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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7月,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房山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青环保”)、中德证券与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收购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银行”),锦州银行依法合规开展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资产负债均由中国工商银行受让,继续为锦州银行客户提供商业银行服务。自2025年11月15日后,锦州银行的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由中国工商银行受让并承接,相关数据及客户信息一并转移。故公司在锦州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银行账号:410100249050416,变更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立方庭支行、银行账号:020034921900001093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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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初始存放金额378,838,880.00元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376,615,860.47元差异系初始存放金额中尚未扣除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除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外,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2021年8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7,599,405.74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35,990.09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XYZH/2021BJAA12047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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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实现效益的情况见附表2。
(二)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合众建材30%股权项目部分,实现的经济效益无法测算。主要系①股权整合后整体统筹经营,新旧持股对应的收益无法拆分界定,难以单独核算本次收购部分效益;②收购带来业务协同、资源整合等隐性价值,无单独计量核算依据;③市场行情、经营策略等多重因素叠加,收益边界模糊,不具备定量测算条件。
2、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部分,实现的经济效益无法测算。该项目能够降低公司流动性风险、偿债风险和财务费用,提升盈利水平,同时提升公司资本规模,满足公司后续发展需求。
(四)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累计收益的原因
河南商丘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20%(含20%)以上,主要原因为:该项目于2020年中标后,受公共卫生事件影响,项目供货期较原计划有所延长,人工及其他期间费用随之增加;同时,项目执行阶段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材料成本增加。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本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截至 2022年8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8月10日披露的《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8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8月11日披露的《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8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披露的《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2024年8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8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披露的《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2025年8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11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披露的《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10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5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2025年11月、12月,前述结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5日、2025年11月15日、2025年11月22日、2025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的公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2025-059、2025-066、2025-076)。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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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6日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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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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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6-046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陈旭辉等25名股东持有的辽宁兴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资产”)99.9978%股份,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构成关联交易。
2026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6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公司股东会等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