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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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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026-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 匹 狼 公告编号:2026-028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2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2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6月23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厦门思明区观音山台南路77号汇金国际中心公司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提案1-11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2-13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3日及2026年6月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提案12、1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提案4、5、6、7、8、9、11、12、13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公司的关联股东应当回避提案6的表决。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不享有表决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做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上午8:30至17:00;

2、登记地点:晋江市金井镇南工业区七匹狼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3、登记办法: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2026年6月2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持股东账户及个人身份证;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领取会议相关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6年6月26日17点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5-85337739 传真:0595-85337766

联系人:蔡少雅 邮政编码:362251

5、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06月0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29”,投票简称为“七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6月29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6月2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名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2026-027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项,《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 匹 狼 公告编号:2026-029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七匹狼”)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上海麒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通合伙人”)于近日签署了《上海云锋元创私募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上海云锋元创私募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本合伙企业”)的基金管理人为上海云锋新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锋新创”)。合伙企业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不低于300,000万元,普通合伙人有权根据实际募资情况确定本合伙企业的最终认缴出资总额;其中,公司拟出资10,000万元,占目标认缴出资总额的比例为3.33%,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该合伙企业将根据合伙协议约定从事投资业务,主要投资于人工智能、半导体、智能终端、机器人、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医疗科技等重点领域以及将受益于或赋能前述领域的相关领域内的投资项目。

2、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章规则及公司《章程》、《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

二、专业投资机构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上海云锋新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0301543033N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虞锋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1436号64幢一层F120室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05-20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然人虞锋持有60%股权。

营业期限:2014-05-20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投资领域(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以上咨询不得从事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备案情况: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等履行登记备案程序,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08847。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云锋新创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七匹狼股份,与其他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三、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云锋元创私募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K1AX8T74

4、基金目标规模: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30亿元(普通合伙人有权根据实际募资情况确定本合伙企业的最终认缴出资总额)

5、出资方式:以人民币货币出资

6、出资进度:根据普通合伙人出具的提款通知缴纳出资额

7、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由普通合伙人上海麒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并且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

8、一票否决情况:公司对投资基金拟投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9、上市公司对基金的会计核算方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投资基金将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10、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投资基金仍在募集期内,尚未完成全部份额的募集,其他合伙人尚未完全确定。如基金其他合伙人涉及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伙目的:充分借鉴国际成熟市场产业基金的运作模式,采用股权投资、可转债投资或其他适用法律允许的投资方式,主要对人工智能、半导体、智能终端、机器人、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医疗科技等重点领域以及将受益于或赋能前述领域的相关领域内的投资项目进行价值投资,实现良好的资本收益;此外,在适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合伙企业还将依托并购、分拆专业能力,灵活运用资本市场杠杆,持续迭代创新交易方案,在各个行业内寻求交易机会。

2、经营期限:本合伙企业于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的经营期限为30年。如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延长,导致本合伙企业于相关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的工商经营期限短于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的,普通合伙人有权自主决定变更本合伙企业的工商经营期限使其届满日不早于存续期限结束日。

本合伙企业作为私募基金产品的存续期限自合伙企业的首次交割日起算至第10个周年届满日为止。普通合伙人有权自主决定将退出期延长两次,每次期限不超过1年。尽管有前述约定,如因《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适用法律,导致合伙企业无法在存续期限内完成投资退出的,则普通合伙人有权自主决定根据本合伙企业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延长本合伙企业的退出期及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

合伙企业的投资期(“投资期”)自首次交割日起,到以下情形中最先发生之日为止:(i)首次交割日的第5个周年届满日,但经有限合伙人咨询委员会批准,普通合伙人可根据本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适当延长投资期,为免歧义,该投资期的延长不视为延长存续期限;(ii)全体合伙人届时的认缴出资总额(为免疑义,应视实际情况排除违约合伙人之认缴出资余额)都已被使用或为以下目的而作合理预留:(1)完成投资期结束前本合伙企业已签署书面协议(无论是最终文件、意向书或类似书面协议)的投资项目;(2)对投资期终止前已有的被投资企业及/或其关联人士进行追加投资;及(3)支付本合伙企业的债务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营运费用、筹建费用及赔偿受偿人士之目的);(iii)普通合伙人自行决定终止;或(iv)根据适用法律、合伙协议约定而提前终止,或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相应延长已暂停的期限。

投资期(含投资期得到延长的期间,如适用)终止后直至存续期限届满为本合伙企业的退出期(“退出期”)。在退出期内,未经持有有限合伙权益之51%的有限合伙人同意,本合伙企业不得参与任何新投资项目,而仅可进行存续性活动。

3、投资策略:充分借鉴国际成熟市场产业基金的运作模式,采用股权投资、可转债投资或其他适用法律允许的投资方式,主要对人工智能、半导体、智能终端、机器人、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医疗科技等重点领域以及将受益于或赋能前述领域的相关领域内的投资项目进行价值投资,实现良好的资本收益;此外,在适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本合伙企业还将依托并购、分拆专业能力,灵活运用资本市场杠杆,持续迭代创新交易方案,在各个行业内寻求交易机会。

4、投资限制:除非经有限合伙人咨询委员会同意,本合伙企业不得在任何单个被投资公司中投入超过本合伙企业完成最后交割日后的认缴出资总额的20%。

除非经有限合伙人咨询委员会同意,本合伙企业不得因投资其他集合投资载体,而导致有限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和该集合投资载体中合计承担的管理费或绩效分成超过其在本合伙企业中应承担的管理费或绩效分成。

本合伙企业不得从事使其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本合伙企业不得从事适用法律和规范或有管辖权的监管部门禁止合伙企业从事的其他投资行为。

5、管理和决策机制:普通合伙人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复核、审批本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及其退出)。

6、投资退出:本合伙企业将采取多元化的退出策略。如被投资企业符合上市标准,退出策略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市场IPO、借壳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如被投资企业暂时不适合上市,退出策略包括但不限于行业领先企业的并购出售、私募股权市场转让和管理层回购退出。普通合伙人或管理人可根据被投资企业及市场的具体情况适时调整退出策略。

7、管理费用

自首次交割日起向管理人(或管理人指定的其他人士)按自然年度支付管理费,并从各合伙人向本合伙企业缴纳的实缴资本中扣除。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管理费金额按如下方式计算:

(1)投资期内(含投资期暂停期间和得到延长的期间,如适用)内,按照每一合伙人的认缴出资的2%计算而得的年度管理费总额;

(2)退出期内(含退出期得到延长的期间,如适用)内,按照届时每一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尚未退出的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中分摊的金额的2%计算而得的年度管理费总额。

尽管有上述规定,普通合伙人及管理人可以豁免普通合伙人及任何有限合伙人根据上述规定本应向本合伙企业缴纳的管理费的全部或部分。

8、收益分配:除根据合伙协议约定被再次用于项目投资的情况外,对于本合伙企业的任何可分配收入(包括来源于任一投资项目的可分配收入、临时投资收入和其他可分配收入),应首先在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之间按以下比例划分:(a)就投资项目(包括过桥投资)产生的可分配收入,按照其各自在该投资项目上的投资成本分摊比例划分,(b)就临时投资收入,按照其各自用于产生该项临时投资收入的实缴资本的比例划分,或(c)就其他收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划分,如合伙协议无明确约定,则按照其各自用于产生该项收入的实缴资本的相对比例划分,如无法确认产生该等收入的实缴资本来源,则按照其各自在本次分配时点的实缴资本的相对比例(或普通合伙人善意认为适当的其他比例)划分。前述划分完成后,划分给普通合伙人的部分应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划分给各有限合伙人的部分按如下顺序在该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之间进行进一步划分:

(1)返还有限合伙人成本和费用:首先,100%归于该有限合伙人,直至该有限合伙人按照本款取得的累计分配所得金额等于以下金额之和;a)截至该分配时点,该有限合伙人在全部已退出或已永久核销的投资项目中投入的全部投资成本(如本合伙企业部分退出某一投资项目或已永久核销某一投资项目的部分投资成本的,则为该部分退出投资项目的已退出部分或投资项目的已永久核销部分的投资成本);b)截至该分配时点,该有限合伙人已经承担的合伙企业营运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中普通合伙人合理决定分摊至全部已退出或已核销的投资项目上的费用。

(2)支付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其次,如有余额,则优先向该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该有限合伙人累计分配所得金额使得其在前述第(1)款项下取得累计分配金额实现8%/年的收益率(复利,税前)(“优先回报”,从每次给到该合伙人提款通知的到账日期或该合伙人的实缴资本实际缴付到本合伙企业托管账户之日的孰晚日分别起算到本合伙企业完成该笔实缴资本对应的前述第(1)项金额的分配的时点为止);

(3)弥补普通合伙人回报:再次,如有余额,100%归于普通合伙人,直至普通合伙人根据本款累计取得的金额等于该有限合伙人根据前述条款取得的优先回报/80%×20%的金额;

(4)80/20分配:此后,如有余额,80%归于有限合伙人,20%归于普通合伙人。

9、普通合伙人权限:在不违反适用法律的前提下,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本合伙企业有权采取或促使其他人士采取普通合伙人自主判断为实现本合伙企业之目的而必要、适当或相关的行为并签订相关的协议或其他文件。普通合伙人有权以本合伙企业的名义代表本合伙企业作出前述任何行动。

10、有限合伙人责任限制:除非适用法律另有要求或合伙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各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为限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五、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合伙企业份额的认购,未在本合伙企业中任职。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曾经参与了云锋新创或其关联方管理的其他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认购,出资比例均低于10%。本次投资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者关联交易。

2、除上述协议内容外,公司与云锋新创及普通合伙人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协议。

3、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4、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基金后续进展事宜进行披露。

六、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风险

(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旨在借助专业投资机构优势资源,通过投资布局建立公司对于前沿科技领域的认知窗口,分享科技企业成长带来的中长期价值提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良好的财务回报,符合股东利益。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在充分保障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下开展,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二)存在的风险

1、基金设立后需按照有关监管要求完成基金备案等必要手续;

2、未能寻找到合适的投资标的的风险;

3、因投资标的所处市场的变化等因素导致其收益不达预期甚至导致亏损的风险,公司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可能的亏损风险。

针对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加强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严格做好风险管控,密切关注投资后续运作情况,并及时按规范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七、备查文件

《上海云锋元创私募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 匹 狼 公告编号:2026-026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6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9日以文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9名,由董事长周少雄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均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备案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且此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6年6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且此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七匹狼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修订《七匹狼投资管理制度》相关内容。

【《七匹狼投资管理制度》全文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修订《七匹狼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相关内容。

【《七匹狼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全文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5年6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2026-025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对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充分应对销售备货及原材料采购的需求,更好地提升并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销售能力和生产能力,公司拟采用连带责任担保方式为公司并表范围内的22家子公司晋江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建七匹狼纺织服饰有限公司、上海七匹狼居家用品有限公司、厦门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杭州尚盈服饰有限公司、武汉七匹狼服装销售有限公司、长春七匹狼服装销售有限公司、长沙七匹狼服装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七匹狼服装销售有限公司、晋江七匹狼春城服装销售有限公司、晋江七匹狼金筑服装销售有限公司、晋江七匹狼申城服装销售有限公司、厦门尚盈商贸有限公司、厦门傲物服装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七匹狼服装有限公司、福建狼图腾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厦门七匹狼针纺有限公司、晋江七匹狼服装制造有限公司、厦门嘉屹服饰有限公司、厦门杰狼服装销售有限公司、厦门七匹狼服装营销有限公司、堆龙德庆捷销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最高额担保,拟担保额度为161,500万元人民币。公司可在额度有效期内与授信银行签署最长期限为五年的担保合同。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由公司或者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作为担保方进行上述担保。在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及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为子公司北京七匹狼服装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基本情况

子公司厦门七匹狼服装营销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于2026年5月签署了《权利质押合同》(编号:2026厦银权质字第811498051107号),为子公司北京七匹狼服装销售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

2、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限额: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

(2)质押财产:存单。

(3)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保管质押财产和实现债权、质权等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二)公司为上海七匹狼居家用品有限公司和堆龙德庆捷销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基本情况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于2026年4月签署了两份《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厦翔支额保字2026803号、兴银厦翔支额保字2026805号),分别为上海七匹狼居家用品有限公司和堆龙德庆捷销实业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保证担保,除担保额度不同,合同其他内容一致。

2、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限额:为上海七匹狼居家用品有限公司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3,000万元;为堆龙德庆捷销实业有限公司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8,000万元。

(2)保证额度有效期:为上海七匹狼居家用品有限公司担保额度有效期2026年3月3日至2028年3月2日;为堆龙德庆捷销实业有限公司担保额度有效期2026年3月12日至2028年3月11日。

(3)保证担保的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

①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②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③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④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⑤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⑥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⑦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⑧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前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单位:万元

注1:本次担保发生后担保余额是假设按照本次签署的担保合同中的最高额度进行担保测算,实际担保余额按照担保业务的实际发生情况为准。可用担保额度系经审议的担保额度减去本次担保发生后的余额。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年累计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44,834.73万元,占2025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6.65%;实际担保余额为46,731.46万元,占2025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6.93%。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子公司厦门七匹狼服装营销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签署的《权利质押合同》(编号:2026厦银权质字第811498051107号);

2、公司与兴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厦翔支额保字2026803号、兴银厦翔支额保字2026805号)。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