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89 证券简称:上海三毛 公告编号:临2026-025
900922 三毛B股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斜土路791号B幢1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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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重晖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何贵云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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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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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25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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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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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考核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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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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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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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华泰(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竞伟、秦泓睿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