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何莉莉(身份证号:2101041971******41):
因你涉嫌违反《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经证监会令第227号修正,以下简称《监管办法》)相关规定,依据《监管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拟决定对你作出监督管理措施。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相关事先告知书(沪证监机构字〔2026〕100号)。请你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局领取前述事先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21-50121047
传 真:021-50121039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555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2026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