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0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万金路588号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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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利平先生主持,公司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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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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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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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议案名称:发行及上市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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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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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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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议案名称:定价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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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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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议案名称:发售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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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议案名称:筹资成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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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议案名称:发行上市中介机构选聘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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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议案名称: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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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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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境外公开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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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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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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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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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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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修订于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内部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9.01议案名称:《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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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2议案名称:《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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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3议案名称:《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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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4议案名称:《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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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5议案名称:《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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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6议案名称:《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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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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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增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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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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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选聘公司秘书及委任公司授权代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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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在香港注册为非香港公司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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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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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2、3、4、5、6、7、9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含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1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关联股东宁波广弘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申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莹莹、夏隽杰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适用法律、《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