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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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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2026-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6-027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2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6月5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5人,其中孙震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国平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限售期即将届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18,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3%。本议案已事前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对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4名激励对象因子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及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标所对应的第一个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68,2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公司股份,将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议案事前已经过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4名激励对象因子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及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标所对应的第一个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68,2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公司股份,将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相关授权人士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办理本议案对应的《公司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自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之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监管规定,适配公司风险管理业务拓展需要,进一步规范公司及子公司期货、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交易风险,现拟对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并同步将制度名称变更为《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涉及股东会职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故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6-028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70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18,0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13%。

2、本次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解除限售,届时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限售期已经届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18,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3%。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海联金汇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的来源为从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共计109人。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包括外籍员工。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502.7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174,016,745股的0.4282%。

4、对股份限售期安排的说明: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股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为40%、30%、30%。具体安排如下:

5、解除限售业绩考核要求: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持续满足授予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除限售,需在授予日后至解除限售前持续满足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如公司发生不满足授予条件的情形,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2)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分别在2025-2027年各会计年度届满后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注:“考核净利润”是指剔除以下事项影响的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剔除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联动优势支付有限公司)股权出售及经营损益影响金额;2、剔除本次激励成本摊销影响金额。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授予价格×(1+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登记的天数÷360天)。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含当天)起计算利息到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不含当天),不满一年按照一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一年不满两年按照一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两年不满三年按照两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三年按照三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本激励计划涉及“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均按此方法计算。

(3)业务单元及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在完成公司层面业绩指标的前提下,在业务单元及子公司任职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还须以所在业务单元及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完成为前提。业务单元及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仅适用于本激励计划中在业务单元及子公司任职的激励对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若业务单元及子公司未完成上述考核目标的,该业务单元及子公司所有激励对象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在完成公司层面业绩指标的前提下,个人层面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的比例。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B、C、D五个档次,分别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如下表所示:

注:兼任上市公司、业务单元及子公司职务的激励对象,按照其兼任的不同职务分别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分别确定该职务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比例。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后,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额度×业务单元及子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如有)×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C或D,则该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除激励对象因违法违纪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而被考评为C或D,回购价格按授予价格外,其他情况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2025年4月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就调整后激励对象资格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6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1、第一个限售期说明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为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40%。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5年5月22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过户日为2025年6月13日,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收到《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6年6月15日届满。

2、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8名激励对象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前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放弃认购的股份数为21万股。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09人调整为101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02.7万股调整为481.7万股。

2、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3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4名激励对象因子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及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标所对应的第一个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68,200股进行回购注销。

除此之外,本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0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18,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3%。

本次可解除限售人员名单及股份数量具体如下:

注: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70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等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在其对应的限售期内的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等考核结果满足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7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518,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次解锁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并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本次激励计划将自2026年6月16日起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解锁已满足相关解锁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

本次解锁尚须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6-029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4名激励对象因子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及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标所对应的第一个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共计468,200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2025年4月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就调整后激励对象资格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6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业务单元及子公司层面、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考核结果如下:

2、回购注销的数量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决定对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4名激励对象因子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及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标所对应的第一个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68,200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174,016,745股变更为1,173,548,545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174,016,745元变更为1,173,548,545元。

3、回购注销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回购注销;若业务单元及子公司未完成上述考核目标的,该业务单元及子公司所有激励对象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本次回购注销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4名激励对象因子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及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标所对应的第一个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08元/股,回购总金额合计为1,442,056元。

4、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注:(1)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在本次解除限售后,仍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以上股本结构实际变动结果以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造成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本次回购注销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4名激励对象因子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及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标所对应的第一个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08元/股,回购总金额合计为1,442,056元,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并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价格、资金来源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

本次回购注销尚须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等相关手续。

八、备查文件

1、《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6-030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离职、24名激励对象因子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及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标,公司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考核管理办法》,同意回购注销对应468,200股股份,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17,401.6745万股变更为117,354.8545万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17,401.6745万元变更为117,354.8545万元。基于上述事由,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根据上述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不变。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章程》。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以及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代表办理该部分股份的注销、通知债权人及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6-031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涉及股东会职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故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4日(星期三),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会议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青岛市崂山区半岛国际大厦18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公司独立董事徐国亮、刘慧芳及原独立董事蔡卫忠、迟德强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公司董事会将向2025年度股东会说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6年6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2026年6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会共审议10项议案,其中第10项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6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青岛市崂山区半岛国际大厦18楼)

联系人:崔振先生

电话号码:0532-89066166

传真号码:0532-89066196

电子邮箱:cuizhen@hyunion.com.cn

登记方式: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于2026年6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到公司证券事务部(青岛市崂山区半岛国际大厦18楼)办理登记手续。也可采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

(3)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4)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好相关证件,以便登记入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s://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一)、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的格式附后

六、备查文件

1、《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537

2、投票简称:海金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此次股东会设置了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有效期:2026年 月 日-2026年 月 日

委托日期:2026年 月 日

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本公司(或本人)持有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现登记参加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持有股份数:

联系电话:

日期:202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