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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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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邦智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6-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诚邦智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6月15日 (星期一) 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6年06月08日 (星期一) 至06月12日 (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cbgfc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本次说明会类型

诚邦智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06月15日(星期一) 上午 10:00 - 11:00以网络方式举行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 会议召开时间: 2026年06月15日 (星期一) 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方利强 先生

董事会秘书 余书标 先生

财务总监 叶 帆 先生

独立董事 傅黎瑛 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06月15日 (星期一) 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06月08日 (星期一) 至06月12日 (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cbgfc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余书标

电话:0571-87832006 传真:0571-87832009

邮箱:ir@cbgfc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诚邦智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9

诚邦智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披露累计涉案的金额:19,586.15万元,其中累计未结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19,572.27万元,累计已结诉讼、仲裁案件金额为13.88万元;累计主动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18,227.77万元,累计被动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1,358.38万元。

● 上市公司所处诉讼地位:原告、被告、被申请人。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部分案件尚未作出判决,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诚邦智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基于公司2026年02月12日已在指定媒体披露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现对本公司及子公司自2026年02月12日以来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累计涉及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19,586.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7.01%,其中累计未结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19,572.27万元,累计已结诉讼、仲裁案件金额为13.88万元;累计主动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18,227.77万元,累计被动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1,358.38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的情况

二、主要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2018年12月,公司与被告丽水致邦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丽水万洋低碳智造小镇基础设施PPP项目建设施工合同》,约定由公司承建被告发包的丽水万洋低碳智造小镇基础设施PPP项目工程,签约合同价为408,987,300元,单位进度款按月进度70%比例支付,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经各方确认的已完工程量的85%,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内且经政府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最终结算审计报告后支付最终结算款的97%,3%作为质量保修金,缺陷责任期满后不计利息一次性支付。其后,双方于2019年3月1日和2019年9月12日分别签署了施工合同的补充合同(1)和补充合同(2),其中补充合同(2)约定:单位工程进度款按月进度72.5%比例支付,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经各方确认的已完工程量的95%,剩余工程款(含3%质量保修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内且经政府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最终结算审计报告后一次性支付。

该工程于2019年5月17日开工,于2022年12月4日完成竣工验收,并由六方主体盖章确认,工程质量合格。

2025年12月16日,公司与被告及其他相关方就涉案工程共同签署《工程结算委托审核核定单》,审定涉案工程造价380,092,072元。其中,公司施工部分造价为剔除强电高压部分18,920,241元后,总计为361,171,831元。

截至目前,案涉工程缺陷责任期已满,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全部工程款,被告现已经向公司支付工程款336,933,209元,仍欠支付24,238,622元(含质量保修金)。公司现依法向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24,238,622元;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逾期付款利息219,143.71元;

3、请求判令确认原告对原告所完成的案涉工程的拍卖或折价款在第1项欠款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4、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二)2017年,公司与被告赤峰宇恒诚邦两园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公司承建被告发包的赤峰市油松、樟子松园林景观绿化提升工程,签约合同价42,100万元,按每月工程形象进度的70%比例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5%,结算审计后付至总工程款的97%,剩余工程款(总工程款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案涉工程于2018年5月18日开工,于2021年10月9日完成竣工验收,并由六方主体盖章确认,工程质量合格。

2023年12月29日,公司与被告共同签署《工程结算单》,审定案涉工程结算价424,298,252元。

2024年3月28日,公司与被告签署《补充协议》,约定被告已就案涉工程支付255,750,000元,尚余168,548,252元未支付;约定被告按赤峰市人民政府、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于审定造价之日后实际付款到账金额的50%,在收到对应款项后7日内向公司支付工程款;被告最迟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向公司付清全部应付未付的工程款。

现原被告约定的付款时间已经届满,被告应当向公司支付全部的工程款,截至起诉日,被告总计支付工程款268,741,311.70元,被告尚余155,556,940.30元未支付。公司现依法向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155,556,940.30元;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2,263,033.84元。

3、请求判令确认原告对原告所完成的案涉工程的拍卖或折价款在第1项欠款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4、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中存在尚未审理、调解、判决和执行等情况,相关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影响以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最终判决或裁决为准。

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诚邦智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