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外高桥仓储物流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拟扩募
并新购入不动产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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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拟购入不动产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自启动筹划本次交易事项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交易工作。
2026年1月30日,华安外高桥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发布《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决定华安外高桥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拟扩募并新购入不动产项目的公告》,经基金管理人内部决策机构决议,拟申请本基金扩募并新购入不动产项目,拟购入的不动产项目为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的W5-3地块仓库项目和F18地块厂房项目。
经基金管理人与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集团股份”)充分沟通研判,因外高桥集团股份资产证券化方案调整等原因,上述不动产项目不再适合作为本次基金扩募并新购入不动产项目。2026年6月5日,经基金管理人内部决策机构决议,暂停本次基金扩募并新购入不动产项目工作,待后续条件成熟时将再行推进扩募事宜。基金管理人将依据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三、基金管理人在推进本次扩募并新购入不动产项目期间所做的工作
基金管理人在推进本次扩募及新购入不动产项目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聘请了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对拟新购入不动产项目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及资产评估等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相关公告中对相关风险及不确定性进行了充分提示,同时积极履行信息保密义务,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本基金目前运行正常,本次公募REITs扩募并购入不动产项目暂停事项不会对基金管理及底层不动产项目运营情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基金后续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下进行扩募申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五、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有关详情。
六、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7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张江产业园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扩募基金份额解除限售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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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2023年6月28日起华安张江光大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华安张江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二、解除限售份额基本情况
根据2023年6月13日披露的《华安张江光大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扩募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本基金2022年度第一次扩募份额于2023年6月1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基金2022年度第一次扩募原始权益人及其同一控制下关联方持有的部分战略配售份额将于2026年6月16日解除限售,本次场内解除限售份额共计69,048,914份,本次解除锁定不涉及场外解除锁定的情形。
本次解禁的扩募战略配售份额上市流通前,本基金流通份额为699,211,981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72.81%。本次战略配售份额解禁后,可流通份额合计为768,260,895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80.00%。
(一)公募REITs场内份额解除限售
1.本次解除限售的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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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份额限售期自本基金份额扩募份额上市之日(2023年6月16日)起计算。
2.本次解除限售后剩余的限售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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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份额限售期自本基金份额首次上市或扩募份额上市之日起计算。
(二)公募REITs场外份额解除锁定
1.本次解除锁定的份额情况:
本次解除锁定不涉及场外解除锁定的情形。
2.场外份额锁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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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份额限售期自本基金份额首次上市(2021年6月21日)之日起计算。
三、不动产项目的主要经营业绩
本基金持有张江光大园和张润大厦两个不动产项目。根据《华安张江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6年第1季度报告》,截至2026年3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不动产项目期末可供出租面积合计为86,337.32平方米,实际出租面积合计为76,000.10平方米,期末出租率为88.03%。按照租约面积加权平均计算的期末合同租金单价为5.51元/平/天,期末剩余租期为590天。期末租金收缴率为100%。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动产项目经营稳定,基金投资运作正常,外部管理机构履职正常。
根据《华安张江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6年第1季度报告》,2026年第1季度本基金实现可供分配金额25,788,966.66元。
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上涨/下跌会导致买入成本上涨/下降,导致投资者实际的净现金流分派率降低/提高。
2026年6月4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2.254元/份。根据《华安张江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全年,本基金实现可供分配金额112,685,654.50元。基于上述数据,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如下:
若投资人在2026年6月4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买入本基金,假设买入价格为2.254元/份,该投资者的2025年度净现金流分派率为(112,685,654.50/(2.254×(500,000,000+460,326,121)))=5.21%。
需特别说明的是:
1、以上计算说明中的2025年可供分配金额系根据《华安张江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报告期可供分配金额。
2、以上净现金流分派率仅为举例,非基金实际净现金流分派率,亦不构成对投资者实际现金流分派所得情况的预测。净现金流分派率不等同于基金的收益率。
五、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50099咨询相关事宜。
六、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