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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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6-024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18层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李娟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5人,列席15人,独立董事均已列席本次股东会;

2、公司董事会秘书张锋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此外,公司聘请的律师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的监票人由公司股东代表、法律顾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工作人员共同担任。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换股吸收合并各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换股吸收合并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换股发行股份的种类及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换股对象及换股实施股权登记日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换股价格及换股比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换股发行股份的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换股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权利受限的换股股东所持股份的处理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吸并方异议股东的利益保护机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被吸并方异议股东的利益保护机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2议案名称:资产交割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3议案名称:员工安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4议案名称:过渡期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5议案名称: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6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估值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2《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共有16项子议案,均已获通过。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案,获得了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林雅娜、曹江玮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6-025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事项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拟由中金公司通过向东兴证券全体A股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向信达证券全体A股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信达证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自本次交易的交割日起,中金公司作为存续公司将承继及承接东兴证券、信达证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中金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和信达证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尚待有权机构的批准、核准、注册或同意后方可正式实施。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对于根据本公告进行有效申报的债权人,公司将在本次交易获得有权机构的批准、核准、注册或同意后,对相关债务(义务)根据债权人的要求进行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

(一)债权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

(二)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存续的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下简称债权资料)到公司申报债权。其中: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加盖法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债权人签字捺印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的申报方式如下所示:

1、现场方式申报

请债权人持债权资料到公司以下地址申报债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9号金融街中心18层

联系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营部

联系电话:010-66554066

工作日接待时间:9:00-18:00

2、邮寄方式申报

请将债权资料及身份证明文件邮寄至以下地址,并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9号金融街中心18层

收件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营部

邮编:100037

联系电话:010-66554066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3、传真方式申报

请将债权资料及身份证明文件传真至以下号码,并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传真号码:010-66555848

联系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营部

联系电话:010-66554066

以传真方式申报的,需与上述联系人电话确认传真是否收到,申报日以公司传真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