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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
且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以及协议转让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2026-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6-025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

且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以及协议转让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英集芯”)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武岳峰一期”、“转让方”)与珠海粤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粤峤”、“受让方”)、戴思元(以下简称“受让方”)于2026年5月11日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上海武岳峰一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公司的66,132,579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5.25%)转让给珠海粤峤、戴思元,其中向珠海粤峤转让22,797,553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5.26%),每股转让价格按19.36元/股,相应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441,360,626.08元;向戴思元转让43,335,026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9.99%),每股转让价格按19.36元/股,相应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838,966,103.36元。

●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于2026年6月8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6月5日,合计过户数量为66,132,579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基于对公司发展规划、未来前景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珠海粤峤承诺自拟转让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的12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受让的拟转让股份。受让方戴思元承诺自拟转让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的12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受让的拟转让股份。但自拟转让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的6个月后可以转让给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

● 转让方上海武岳峰一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武岳峰三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武岳峰三期”)增加珠海粤峤为一致行动人;上海武岳峰一期转让股份给珠海粤峤事项,属于上海武岳峰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

● 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2026年5月11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武岳峰一期与珠海粤峤、戴思元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上海武岳峰一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公司的66,132,579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5.25%)转让给珠海粤峤、戴思元,其中向珠海粤峤转让22,797,553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5.26%),每股转让价格按19.36元/股,相应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441,360,626.08元;向戴思元转让43,335,026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9.99%),每股转让价格按19.36元/股,相应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838,966,103.36元。

转让方上海武岳峰一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武岳峰三期增加珠海粤峤为一致行动人。珠海粤峤为广东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东武岳峰”)的专项投资主体,广东武岳峰、上海武岳峰一期及上海武岳峰三期均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其基金管理人均为仟品(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武岳峰一期转让股份给珠海粤峤事项,属于上海武岳峰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本次协议转让后,上海武岳峰一期持股比例由15.25%降至0%,上海武岳峰一期、上海武岳峰三期和珠海粤峤合计持股比例由24.02%降至14.03%。上述一致行动人减持额度将合并计算,并共同遵守大股东减持股份相关的法律法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英集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且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以及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及相关文件。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本次协议转让事宜于2026年6月8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6月5日,合计过户数量为66,132,579股(其中珠海粤峤过户数量为22,797,553股,戴思元过户数量为43,335,026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情况与前期披露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安排一致,前期公告披露后未签订补充协议或者作出其他安排。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前后,各方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备注:上表中的持股比例等若出现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交易各方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形。

2、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不会对公司带来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珠海粤峤承诺自拟转让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的12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受让的拟转让股份。受让方戴思元承诺自拟转让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的12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受让的拟转让股份。但自拟转让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的6个月后可以转让给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