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6-023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人数11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
最近一年(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7,229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62万元(含税),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
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将以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因素,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和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和公正,认真负责,表现出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因此,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6-024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任
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吴红日先生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吴红日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辞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曾锋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独立董事补选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吴红日先生的辞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吴红日先生将继续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其辞任报告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吴红日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发展、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吴红日先生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曾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吴红日先生将继续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曾锋先生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培训学习,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附件
曾锋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学位。1999年7月至2024年3月在中山大学化学学院任职,历任分析化学/环境化学讲师、副教授、教授。
曾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