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26-33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甘肃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电气集团)为了更好的支持公司的发展,拟向国家开发银行甘肃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申请贷款1.2亿元,用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一一天水长城开关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开厂公司)“表面处理示范工程建设项目(搬迁)项目”的建设,甘肃电气集团为该笔贷款的借款人,长开厂公司为该笔贷款的用款人。
●该笔贷款由甘肃电气集团的控股股东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92.80%)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1136万元;剩余贷款金额864万元的担保,由长开厂公司向国开行提供864万元质押保证金进行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公司的控股股东甘肃电气集团为支持长开厂公司的“表面处理
示范工程建设项目(搬迁)”,拟向国开行申请贷款1.2亿元用于该项目的建设,甘肃电气集团为该笔贷款的借款人,长开厂公司为该笔贷款的用款人。
该笔贷款由甘肃电气集团的控股股东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其持股比例(92.80%)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1136万元;剩余贷款金额864万元的担保,由长开厂公司向国开行提供864万元质押保证金进行担保。
同时,由于该项目建设用地位于天水经济开发区长城电工天水电工电器产业园,该地块的权属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一一长城电工天水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电公司),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需由天电公司向国开行出具《承诺函》,承诺在“表面处理示范工程建设项目(搬迁) ”贷款期内,不转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该土地使用权;不在该土地上设定任何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或其他可能影响国家开发银行权益实现的权利负担;不向用款人以外的第三方出租本项目使用地块。
上述借款金额为1.2亿元,借款期限为12年,年利率为“5年期以上LPR下浮20个BP”。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财务资助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甘肃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3.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4800号
4.法定代表人:刘万祥
5.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人工智能系统、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服务机器人、工业机器人、电器机械及器材、电器元件、电源类产品、雷达设备、电子及通信设备、电动机、发电机及机组、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和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服务;电动汽车充电设备、能源储存设备及软件的研发与销售;试验检测、检定及校准;计算机技术服务,技术信息咨询;从事资本运营(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7.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甘肃电气集团经审计的总资产103.37亿元、净资产25.02亿元、营业收入23.99亿元、净利润-6.56亿元。
三、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1.贷款种类:中长期贷款。
2.项目名称:表面处理示范工程建设项目(搬迁)。
3.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
4.借款人:甘肃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5.用款人:天水长城开关厂集团有限公司。
6.贷款金额:人民币1.2亿元(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
7.贷款期限:贷款合同签署之日起12年。
8.贷款利率:浮动利率(5年期以上LPR下浮20个BP),根据基准利率每年定期调整。
9.担保方式:
(1)由保证人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主合同项下12000万元贷款资金按照92.80%的比例即11136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壹仟壹佰叁拾陆万元整),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担保以外部分,由用款人长开厂公司以保证金账户中的864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佰陆拾肆万元整)资金提供质押担保。
四、关联关系
甘肃电气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中,甘肃电气集团从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取得资金,向长开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虽然利率水平未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但由于长开厂公司向国开行提供了质押担保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万祥、张建军、阎怀江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情况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
1.本次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控股股东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项目建设借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司项目建设进度,有利于公司的高质量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审议该议题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
公司于2026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刘万祥、张建军、阎怀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经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一致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六、接受财务资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充分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能有效缓解长开厂公司项目建设资金紧张状况,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有利于长开厂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过去12个月内与本次拟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之间的历史关联交易
自董事会审批通过本次拟发生交易之日起的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甘肃电气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1.公司从甘肃电气集团承租办公用房,房屋租金63.76万元(含物业费)。
2.甘肃电气集团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银行信贷业务担保,发生担保服务费443万元。
3. 2026年1月,甘肃电气集团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长开厂公司、天水二一三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天水电气传动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科技研发经费借款人民币11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1.50%,由上述三家公司长期使用。
4.2026年4月,甘肃电气集团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水二一三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1.50%,由天水二一三电器集团有限公司长期使用。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26-32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的控股股东一一甘肃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为了更好的支持公司的发展,拟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一一天水长城开关厂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1.2亿元,借款期限为12年,年利率为“5年期以上LPR下浮20个BP”,由长开厂公司用于项目建设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长城电工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刘万祥、张建军、阎怀江回避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二、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9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长城电工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26-34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4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13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4日
至2026年6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甘肃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者还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6月23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4:30一17:00(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4800号国投大厦13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周晓毅 电话:0931-2316391 传真:0931-2316391
2.出席会议者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