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46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4日以书面结合通讯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6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丹丹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于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地点及审议事项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47)。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48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变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今日接到股东朱凤廉女士函告,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变卖,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变卖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变卖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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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份被变卖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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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司法变卖的具体情况请关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ifa.jd.com)上公示的相关信息。
(2)上述司法变卖的股份此前已被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7)。
3.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变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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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股东朱凤廉女士与债权人就债务解决方案基本达成共识,将于近期向法院申请撤回本次变卖。本次变卖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撤回、竞价、流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变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2.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司法变卖股份如完成股权变更过户,竞买人在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本次所受让的股份。
3.本次变卖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变卖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新世纪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杨志茂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5.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47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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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上述第5项提案为涉及关联交易的提案,关联股东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对该提案的表决,并且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上述第2-3、5-6项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公开披露。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和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35)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权登记日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者,可亲自签署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26年6月24日、25日9:00一11:30,14:30一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十楼董事会办公室。
4.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十楼
邮政编码:511518
联系人:潘威豪
电话:0763-3369393
传真:0763-3362693
电子邮箱:jlgf000712@163.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12。
2.投票简称:锦龙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方持股数: 委托方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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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是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