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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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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6-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0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星展银行”)申请授信。根据星展银行的要求,须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金禄”)为公司上述授信业务项下公司应承担的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或其等值的美元或欧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属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已履行了其内部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07929985760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安丰工业园盈富工业区M1-04,05A号地

5、法定代表人:李继林

6、注册资本:15,113.9968万元

7、成立日期:2006年10月19日

8、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及精细印刷电路板;电子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国内外销售;零售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合并报表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10、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及仲裁事项,不存在抵押担保事项,除为全资子公司及其自身融资提供保证/质押担保外,不存在其他担保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因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计提预计负债的情形。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湖北金禄与星展银行于2026年6月6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权利人: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债务人(被保证人):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人:湖北金禄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范围:权利人根据主合同在债权确定期间(2026年6月6日至2029年3月22日)与债务人办理的银行业务项下债务人应向权利人支付的所有主债权及其所有的相关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律师费用等)及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权利人支付而尚未完全支付的其他所有债务,以及在主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况下债务人应向权利人赔偿的全部损失。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度为人民币11,000万元或其等值的美元或欧元。

5、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签署之日起计,直至主合同项下的相关银行业务项下债务人债务最终履行期届满之后三年止,最终履行期指债权确定期间所发生债务的最晚到期日或权利人另行宣布的提前到期或提前终止日。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审批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90,159.72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10.69%;实际签署担保合同或出具担保函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总金额(含本次担保)为185,659.72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08.07%,全部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发生的担保,其中: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金额为70,500.00万元;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总金额为115,159.72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湖北金禄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内部审批文件;

2、湖北金禄与星展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八日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9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金禄”)向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有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其他融资新增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人员签署担保相关文件及办理有关手续;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湖北金禄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星展银行”)申请授信。近日,公司与星展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授信业务项下湖北金禄应承担的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或其等值的美元或欧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前,公司已签署担保合同为湖北金禄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为70,500.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已签署担保合同及出具担保书为湖北金禄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为70,500.00万元(本次担保系公司原与星展银行签订的为湖北金禄提供担保金额5,5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到期续签,故本次担保前后公司为湖北金禄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不变),可用担保额度为4,5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金禄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82MA492F2H6C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安陆市江夏大道特8号

5、法定代表人:李继林

6、注册资本:88,513万元

7、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1日

8、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高密度互连积层板、多层挠性板、刚挠印刷电路板及封装载板项目的筹建;金属模具研发、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限制或禁止的货物)。(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10、湖北金禄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及仲裁事项,不存在抵押担保事项,除为公司及其自身融资提供保证/质押担保外,不存在其他担保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因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计提预计负债的情形。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6年6月6日与星展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权利人: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债务人(被保证人):湖北金禄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范围:权利人根据主合同在债权确定期间(2026年6月6日至2029年3月22日)与债务人办理的银行业务项下债务人应向权利人支付的所有主债权及其所有的相关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律师费用等)及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权利人支付而尚未完全支付的其他所有债务,以及在主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况下债务人应向权利人赔偿的全部损失。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度为人民币5,500万元或其等值的美元或欧元。

5、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签署之日起计,直至主合同项下的相关银行业务项下债务人债务最终履行期届满之后三年止,最终履行期指债权确定期间所发生债务的最晚到期日或权利人另行宣布的提前到期或提前终止日。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审批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90,159.72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10.69%;实际签署担保合同或出具担保函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总金额(含本次担保)为185,659.72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08.07%,全部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发生的担保,其中: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金额为70,500.00万元;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总金额为115,159.72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星展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