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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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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6-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813 证券简称:泰金新能 公告编号:2026-009

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变更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0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2,00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6,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股份总数由12,000.00万股变更为16,000万股。公司股票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变更经营范围的相关情况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及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对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的要求,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将原经营范围中的“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统一规范表述为“租赁业”。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1.变更前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制品修理;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变更后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租赁业;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制品修理;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备案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及经营范围变更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经营范围变更尚需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最终以相关部门核准登记及实际注册结果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本次根据首次公开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手续等已经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经营范围变更、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为顺利推进本次变更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全权办理本次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全部事宜。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88813 证券简称:泰金新能 公告编号:2026-010

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02,694,826.50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公司总股本16,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000万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9.19%。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88813 证券简称:泰金新能 公告编号:2026-011

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定价原则,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6月8日,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026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董事会就上述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裴尉植、徐海龙、杨建朝回避表决,其余六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 (简称“西北院”)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

法定代表人:梁书锦

注册资本:10,852.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 96 号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无机材料、高分子材料和复合材料及其制品、装备的研究、设计、试制、生产、分析、检验、技术开发、成果转让、科技咨询服务、信息服务;期刊出版(限分支机构经营);材料制备、应用设备的设计、制造、生产;化工原料(危险、易制毒、监控化学品除外)的销售;信息网络的开发、研究;自有房屋和设备的租赁;会议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西北院的总资产为292,007.30万元,净资产为104,361.30万元。2025年度,西北院营业收入为49,653.82万元,净利润为-100.65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西北院为公司控股股东。

2.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西部材料”)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延安

注册资本:48,821.4274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泾渭工业园西金路西段 15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真空镀膜加工;金属切削加工服务;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财务状况: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西部材料的总资产为761,632.6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29,623.89万元。2025年度,西部材料营业收入为323,053.5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36.8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2)关联关系

西部材料为公司控股股东西北院控制的公司。

3.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曾永康

注册资本:13,070.4 万元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新城尚林路 4288 号

经营范围:化学化工催化剂和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剧毒产品除外)的研制、生产、销售;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的生产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除外);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及技术转让。

财务状况: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219,581.9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5,389.30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203,111.0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05.6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2)关联关系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西北院控制的公司。

4.西安西材三川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黄张洪

注册资本:4,000 万元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吉利大道1号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B1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结构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西安西材三川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10,206.73万元,净资产为3,913.29万元。2025年度,西安西材三川智能制造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5,181.56万元,净利润为570.7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2)关联关系

西安西材三川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西北院控制的公司。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至今为止未发生其对公司的应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根据合理判断,未来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 2026 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向关联人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定价原则,根据具体产品的以及客户定制需求、市场价格等确定。公司将就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交易,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公司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或依据与各关联方签订的协议进行结算,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且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88813 证券简称:泰金新能 公告编号:2026-012

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5年度业务收入为40.56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7.6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0.01亿元。2025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90家,收费总额4.78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信永中和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沙晓田女士,201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2家,涉及的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王亮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安小梅女士,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的。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全面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在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信永中和能够按照审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及时,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义务和责任。同时,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88813 证券简称:泰金新能 公告编号:2026-013

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29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4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9日

至2026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6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6月 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5、议案6、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6月28日9:00-16:00

(二)现场登记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西金路15号

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29-86018128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 1、2、3款所列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请于2026年6月28日下午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法务部,并来电确认登记状态。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由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西金路15号

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9-86018128

电子邮箱:liunan@tj-mmo.com

联系人: 公司证券法务部

特此公告。

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88813 公司简称:泰金新能

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治理结构、组织架构、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货币资金管理、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研究与开发、存货控制程序、对外投资、固定资产与工程项目、费用报销控制程序、信息披露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内部审计管理、关联交易管理、预算管理、信息沟通、监督与检查。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销售收入与收款,内控体系建设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相关制度、流程等文件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冯庆

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