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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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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6-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6-036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 投资金额: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腾电气”或“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与股东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

截至2026年6月8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2、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表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及子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及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4、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最近12个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最近12个月内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注:

1、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为前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额度。

2、“目前已使用额度”指在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授权额度及期限内,公司实际发生的最高投资额度。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与股东回报。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6-037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腾电气”或“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保荐机构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05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A股股票7,310,22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0.44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5,625,377.68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296,209.8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9,329,167.83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2026)3300007号)。公司及子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拟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总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是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做出的调整。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1、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6-038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

及实施地点、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增资

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腾电气”)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高压母线智能制造项目”新增威腾电气为实施主体,新增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1号为实施地点。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江苏威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腾电力”)增资6,100万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高压母线智能制造项目”,增资的资金均来源于募集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威腾电力注册资本将增加至1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时,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威腾电力提供不超过5,776.34万元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高压母线智能制造项目”;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江苏威腾变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腾变压器”)完成剩余注册资本7,000万元的实缴出资,实缴出资资金均来源于募集资金;同时,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威腾变压器提供不超过3,608.20万元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节能型变压器智能制造项目”。保荐机构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以上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05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A股股票7,310,22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0.44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5,625,377.68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296,209.8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9,329,167.83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2026)3300007号)。公司及子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及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情况

(一)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公司募投项目“高压母线智能制造项目”原计划实施主体为威腾电力,原计划实施地点为镇江新区圌山路66-6号,为满足募投项目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新增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高压母线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步新增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1号为募投项目“高压母线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地点。

除此以外,上述募投项目及其他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投资总额、实施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二)本次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募投项目“高压母线智能制造项目”的新增实施主体

(三)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原因和必要性

本次新增威腾电气为募投项目“高压母线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1号为募投项目“高压母线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地点,系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有助于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布局。

(四)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影响

公司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高压母线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1号为募投项目“高压母线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建设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高压母线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1号为募投项目“高压母线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地点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影响。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增资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威腾电力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威腾电力增资6,100万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高压母线智能制造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威腾电力注册资本将增加至1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增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子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前述增资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管理层确定并逐步实施。

(二)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威腾变压器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威腾变压器完成剩余注册资本7,000万元的实缴出资。实缴完成后,威腾变压器股东认缴出资金额、占比以及实缴出资情况如下:

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威腾电力提供借款事项基本情况

募投项目“高压母线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威腾电力,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威腾电力提供不超过5,776.34万元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高压母线智能制造项目”,借款利率为借款实际发放日前一个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借款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公司授权管理层办理借款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等。

(二)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威腾变压器提供借款事项基本情况

为顺利推进公司募投项目“节能型变压器智能制造项目”的建设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威腾变压器提供不超过3,608.20万元借款,借款利率为借款实际发放日前一个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借款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公司授权管理层办理借款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等。

六、本次实缴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一)江苏威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5年度财务数据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江苏威腾变压器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5年度财务数据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七、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威腾电力增资、威腾变压器实缴出资和提供借款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高压母线智能制造项目”“节能型变压器智能制造项目”的建设发展,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威腾电力、威腾变压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威腾电力、威腾变压器具有经营管理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八、实缴出资、增资和提供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威腾电力、威腾变压器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将专门用于实施募投项目“高压母线智能制造项目”“节能型变压器智能制造项目”的建设。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九、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相关事项。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威腾电气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系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6-039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以及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腾电气”)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以及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拟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177,055.62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05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A股股票7,310,22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0.44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5,625,377.68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296,209.8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9,329,167.83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6)3300007号)。公司及子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及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为保障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2026年5月27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2,038,083.71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22,038,083.71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2026年5月21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实际到账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6)3300007号)。经审验,截至2026年5月21日止,公司已收到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含税)共计5,000,000.00元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90,625,377.68元。公司本次发行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296,209.85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9,329,167.83元,截至2026年5月27日,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38,971.91元(不含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138,971.91元。

综上,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22,177,055.62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

四、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

五、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一)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募投项目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存在需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项目人员的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员工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

2、根据税务机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公司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各项税费等费用的缴纳均由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统一划转,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

3、募投项目未来可能涉及从境外购置设备和软件等业务,根据供应商的要求需以外币或信用证进行支付,同时相关涉税支出需由公司与海关绑定的银行账户统一支付,受到募集资金账户功能限制,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实际需要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筹资金及自有外汇先行垫付上述相关支出,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转至公司自筹资金账户,等额置换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款项,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等额置换流程规范

1、公司财务部门定期以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编制成置换申请单,经公司付款流程审批,再将以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自筹资金账户。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置换募集资金的台账,逐笔记录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的交易内容,并定期通知保荐代表人。

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上述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经营管理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威腾电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以及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6-040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本次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7,310,22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0.44元。公司注册资本由188,775,520元增加至196,085,742元,总股本由188,775,520股增加至196,085,742股。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已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6)3300007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7,310,222股已于2026年6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法律手续。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办理相关法律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6-041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29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1号威腾电气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9日

至2026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除上述审议事项以外,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6年6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和2026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蒋文功、江苏威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博爱投资有限公司、柴继涛、吴波、蒋政达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6月26日(9:00-17: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二)登记地点: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书面回执及有关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6月26日下午17:00时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威腾电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等;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等;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等;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等;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1号威腾电气会议室

联系人:吴波

联系电话:0511-88227266

传真:0511-88227266

电子邮件:DMB@wetown.cc

邮编:212212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