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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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6-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ST岭南 公告编号:2026-059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阶段:民事一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市公司子公司为第三人

3、涉案的金额:15,485.06万元(工程价款)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为民事一审判决,判决尚未生效,后续案件的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江西省高登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高登”或“原告”)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分别为安徽凤栖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一)、濉溪县刘桥镇人民政府(被告二)、濉溪县2023年城市更新项目(刘桥片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被告三)、濉溪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被告四),第三人为淮北市岭南生态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简称“淮北岭南”)。公司已于2025年9月18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6)中载明此案件情况。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皖0621民初8895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

(一)被告一、被告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在欠付第三人工程价款154850556.27元范围内对原告承担付款责任。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40728元,由原告负担93728元,被告一、被告二负担747000元。鉴定费214800元,由原告负担34800元,被告一、被告二负担1800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一、被告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北市岭南生态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系案涉工程总承包方,江西高登是案涉工程的施工方,淮北岭南是原告的债务人、被告的债权人。上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江西高登以原告身份提起诉讼,淮北岭南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不承担直接付款责任。若后续判决生效,被告直接向江西高登支付的款项,将同时抵销淮北岭南对江西高登的债务及被告对淮北岭南的债务。

本次为民事一审判决,判决尚未生效,后续案件的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案件进展,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ST岭南公告编号:2026-060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岭南;证券代码:002717)于2026年6月5日、2026年6月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局依法拟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等相关公告,披露了公司在相关报告期的生产经营情况、未来发展、面临的风险等内容。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上述相关公告内容,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 公司原子公司上海恒润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已被法院受理,详见《关于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119)。郑重提醒公司信息均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4. 经公司自查,并向相关方征询核实,公司董事、高管、股东中山华盈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关联方在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期间(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8日)未买卖公司股票。

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进展情况。

6.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对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均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值;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4年、2025年连续两年的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情形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规定,自2026年4月30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岭南”变更为“*ST岭南”,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5%。

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该情形仍未消除;公司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因上述情形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 公司于2026年6月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局依法拟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6年6月3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自查发现原实控人占用并已归还部分公司资金的提示性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洪卫剩余未归还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14,882万元。2025年10月,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已向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已多次督促尹洪卫归还占用资金,根据相关规定,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原则上应在进入重整程序前完成整改,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4. 公司有多笔债务逾期,如短期无法妥善解决,公司会因逾期债务面临进一步的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事项,公司可能会面临支付及代为支付贷款本金及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进而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债务逾期可能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进而加剧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可能会对公司产生一定的财务风险。

五、其他说明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