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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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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6-06-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6-041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6年6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6月4日以直接送达、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麒麟信安操作系统产品升级及生态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并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上述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暨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注销全资子公司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有利于降低公司管理成本,进一步提高整体运营效率。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上述事项,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与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暨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6-040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暨调整部分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麒麟信安”)于2026年6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计划与实际经营情况,为优化公司内部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进一步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强化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统筹管理。经审慎研究,公司拟注销全资子公司贵州麒麟信安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贵州麒麟信安”),取消贵州麒麟信安作为募投项目“区域营销及技服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注销其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内全部剩余募集资金(包括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将统一转回至麒麟信安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21.1181万股,发行价格为68.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0,118,259.09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6,927,075.3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3,191,183.7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0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4155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19日、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计划全部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三、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计划及实际经营情况,为进一步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强化对募投项目的统筹管理,公司拟注销全资子公司贵州麒麟信安,贵州麒麟信安不再作为募投项目“区域营销及技服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除前述实施主体的调整外,募投项目其他内容未发生变更。

(一)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二)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贵州麒麟信安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泉湖街道云峰大道199号中京国际贵阳北部CBD建设项目办公塔楼A栋1单元21层26号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王攀

5、成立日期:2025年1月10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贵州麒麟信安资产总额19.94万元,净资产19.94万元;2025年度无营业收入,净利润-0.0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并经年度审计确认。

四、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有利于优化公司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进一步提高整体运营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日常经营及盈利水平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除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外,项目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募集资金用途、实施内容等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开展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因本次注销事项的实施,贵州麒麟信安的法人主体资格将依法注销,贵州麒麟不再作为募投项目“区域营销及技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会将贵州麒麟信安目前存放于其名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包括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统一退回至公司相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贵州麒麟信安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前述事项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本次全资子公司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商、税务注销及账户销户等全部相关手续。

六、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统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有利于降低公司管理成本,进一步提高整体运营效率。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上述事项,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与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相关事宜。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6-039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此次现金管理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投资方式

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投资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此次现金管理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和监督现金管理的使用与存放情况;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在公司内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日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6-038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称“募投项目”)“麒麟信安操作系统产品升级及生态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公司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21.1181万股,发行价格为68.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0,118,259.09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6,927,075.3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3,191,183.7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0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4155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三、本次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为便捷对募集资金专户的日常操作,提高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率,根据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公司拟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目“麒麟信安操作系统产品升级及生态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公司将会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签订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相关事宜。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事项,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或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实施。经全体委员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麒麟信安操作系统产品升级及生态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并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相关事宜。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