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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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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6-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6-061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6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芳勤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H股全球发售(包括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发售)及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关于公司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事宜的相关安排,刊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招股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处理H股发行程序事项,授权相关人士按相关决议处理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具体事务等。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为H股发行上市之目的,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根据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等,修订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该等修订不涉及实质性内容修订,对股东权益不构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通讯政策》《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提名政策》《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名候选董事的程序》及《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举报政策》,该等政策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公开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

授权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境内外政府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本次发行上市实际情况等对上述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收到吴东澄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联席公司秘书、《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及《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项下的授权代表职务,吴东澄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香港联交所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拟聘请陈咏欣女士担任联席公司秘书一职,并委任其为公司于《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及《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项下的授权代表,以上委任自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变更完成后,陈咏欣女士将与公司现任联席公司秘书郭瑞先生及公司授权代表曾芳勤女士共同负责协助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与香港地区监管机构的沟通协调等相关工作。

董事会授权人士有权全权办理本次联席公司秘书的聘任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磋商、定价、签署聘任协议等。该等聘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在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根据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为4.42-0.0199068=4.40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6-062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

《公司章程(草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说明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根据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等,修订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二、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修订对照表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修订后的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日起生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在此之前,现行《公司章程》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6-063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办公地址

及投资者联系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经营发展需要,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办公地址及投资者联系方式发生了变更。为保证公司与投资者的交流渠道畅通,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地址、信息披露文件备置地点也同步变更。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公司注册地址、电子邮箱、公司网址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知悉。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6-064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调整为4.40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4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3、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8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8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列入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4年8月15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调整为4.44元/股。

7、2025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5年8月6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95名激励对象授予4,716.25万份股票期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宜,并同意注销不符合行权条件的部分股票期权。

9、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调整为4.42元/股。

二、本次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情况

1、调整事由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6日、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7,308,198,68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7,274,167,4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0000元(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145,483,349.6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19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4,031,20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199068元/股计算。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调整后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为4.42- 0.0199068=4.40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相关调整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