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6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关于泰康裕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类基金份额新增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6-06-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26年6月11日起,本公司旗下泰康裕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6136,以下简称“本基金”)将增加招商银行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

投资者可以通过招商银行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业务办理的具体程序,以销售机构相关规定为准。同时,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转换范围,请参看本公司相关公告及业务规则。

一、优惠方式:

自2026年6月11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招商银行可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投资者通过招商银行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享有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招商银行最新公示为准。

二、咨询方式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8-95522

网站:www.tkfunds.com.cn

三、特别提示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商银行所有。

2.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前述优惠活动如有变动,请以销售机构最新公告为准。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0日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泰康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

终止情形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泰康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泰康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特将本基金相关情况及风险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规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6年6月14日。若截至2026年6月14日日终,本基金的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人民币,则将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截至2026年6月14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人民币,则本基金将于2026年6月15日进入清算程序并进行相应的公告披露(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于2026年6月15日起停止计提)。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如进入清算程序,届时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本基金管理人将在履行必要手续后向投资者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等后续安排。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前,仍然正常开放赎回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上述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kfund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