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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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6-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6-02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9日(星期二)上午10: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300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传福先生。

6、本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发了股东会通知,也于2026年4月22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刊发了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并按规定派发了通函。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如下:

2、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香港中央证券有限公司监票人、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会议议题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0、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00、关于审议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3.00、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4.00、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5.00、关于审议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6.00、关于审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7.0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0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授予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0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10.0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0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股东王传福先生、吕向阳先生、夏佐全先生、李柯女士、何志奇先生、何龙先生、罗红斌先生、周亚琳女士、杨冬生先生、刘焕明先生、王传方先生、罗忠良先生、李巍女士、刘学亮先生、李黔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公司股东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由公司非执行董事兼股东吕向阳先生实际控制,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通过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6-02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自 愿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其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注意到,美国国防部于2026年6月8日(美国时间)发布《关于指定中国军工企业的通知》。根据该通知,美国国防部已将本公司列入中国军工企业名单。

由于本集团既不是中国军工企业,也不是中国国防工业的军民融合企业,本公司认为将本公司列入该名单并无正当理由。

中国军工企业名单并非制裁名单。被列入中国军工企业名单不会影响本集团正常开展业务,不会影响本集团与任何人(美国国防部除外)进行业务往来;与该名单相关的美国政府采购限制不会影响本公司的业务,且中国军工企业名单并未限制进行本公司证券交易。

若本公司后续启动复核程序或在必要时采取诉讼以将本公司从中国军工企业名单中删除,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发布进一步的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