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6月1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6-06-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9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数量:2,700,000股

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37%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新增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29人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84元/股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股份性质: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6年6月16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披露情况

1、2026年4月29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同日出具了《关于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根据本激励计划,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数量为2,700,000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7%,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新增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为29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84元/股,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2026年5月12日,公司披露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026年5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自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3、2026年5月22日,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

4、2026年5月22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同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确定为2026年5月22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9名激励对象授予27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84元/股,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于同日就本次授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5月22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700,000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29人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84元/股

5、限制性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新增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股份性质: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和数量: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29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骨干员工和关键岗位员工。激励对象范围不包含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②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③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8、解除限售安排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解除限售期和解除限售时间安排适用不同的限售期,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且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24个月内按50%、50%的比例分二期解除限售。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9、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6年-2027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①“营业收入”为合并报表营收;“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②上述解锁安排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解除限售期内届满,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制定的绩效考核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C级以上(含C级),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C级以下,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及以上,则其当年度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比例为100%,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则其考核当年度所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与管理依据《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公司内部制定的绩效考核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

四、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6月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政旦志远验字第260000015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6年5月28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

经审验,截至2026年5月28日止,公司已收到29名激励对象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认购的股份共计2,700,000股,认购价格为每股3.84元,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68,000.00元,认购款项于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5月28日缴存至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内,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7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7,668,000.00元。

五、本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后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授予日及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5月22日,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6年6月16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七、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及变动影响

公司本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21,307,933股增加至724,007,933股,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陈钦鹏先生、陈钦武先生、陈钦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不变,合并持股比例摊薄变化至39.77%。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化。

八、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724,007,933股摊薄计算2025年度每股收益为0.11元,整体对公司每股收益影响较小。

九、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十、本激励计划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股份支付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价格,其中,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日收盘价。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根据授予日收盘价最新测算,2026-2028 年股份支付费用摊销情况如下:

注:①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来未解除限售等情况。

②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等因素有关。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技术、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预计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2、2025年度利润分配影响

根据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21,307,933股为基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暂无已回购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预计共分配现金红利28,852,317.32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利的股份总数由于开展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原则,保持每10股利润分配额度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总额。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新增的2,700,000股参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由此将新增利润分配金额108,000元,对公司财务状况影响程度较小。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0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5%整数倍

且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进行授予登记,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变化。

2、相关股东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相关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蔡晓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6,07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4.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6年6月10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上市登记工作,股票上市日期为2026年6月16日。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00,000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721,307,933股增加至724,007,933股。

蔡晓玲女士未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蔡晓玲女士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由5.00%被动稀释至4.98%。

二、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5%整数倍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1日